第77节
于建也把店门关上,沈蔷没有回家而是往街尾的方向走去。
如果说创意街街头是充满高级感,充满网红打卡点的地方,那么街尾就是充满烟火气的老上海调调,两旁大树挺立,一条街全是做小吃和街边摊的,有些有门店,有些则直接一个小凳子和小桌子,放一包纸巾,随意却又自在。
麻辣烫的店位于创意街的街尾靠里面一点,这里一片的店面,只有它一家做麻辣烫。
这家店已经开在这里数十年,香味经常能从街尾飘到街头,很经典的老街店面,旁边还有一颗非常大的大树。
沈蔷没坐在店面里面,而是挑了个门口摊边的位置,这里视野很好,可以将一条街道的人事物尽收眼底,她的身后就是那颗宽大的树,应该是觉得会挡住光,老板还贴心的在树上缠了一个灯泡,暖黄的光洒下来,可以清晰看见倒影。
沈蔷坐在矮凳子上,她一件棕色气质外套,搭配一双靴子,里面是温柔风的针织裙,举手投足之间有种岁月静好的气质,与这周边噪杂、浓烟滚滚的各种烧烤摊格格不入。
十分钟后,老板端着麻辣烫上前。
很大一碗,老板看了一圈沈蔷的桌边,纳闷道:“美女,就你一个人点这么多吗?”
沈蔷淡淡的嗯了声。
老板嘀咕道:“那么多,你吃不完的,我还以为你给你朋友一了。”
沈蔷但笑不语,只对着老板道:“谢谢,吃的完的。”
见沈蔷这么肯定,老板也不再说什么,微笑离开,老板上菜的时候已经给了两个小碗,估计是想着她有朋友,沈蔷将两个小碗摊开,把其中一个放在了对面,还把筷子给掰好,她在做这几个动作的时候,气质温婉舒静,好似真的在等那么一个人。
等这一切弄好后,沈蔷看着地上被灯泡折射出来的大树影子,还有一个庞大的身躯,她眼眸一颤,像是意料之中,道:“要不要出来吃点?”
她说话时,声音细如春雨。
温温柔柔飘进来大树后那人的耳朵里。
片刻后,灯光残影下,影子一动,转身往反方向离开。
大路上一个熊猫脚步略显仓促,似窘迫。
沈蔷回眸,看着熊猫的背影,她轻声道:“宋泊礼。”从重逢以来,这是她第一次那么平静的语气喊出他的名字。
熊猫脚步一顿,庞大的身躯一颤。
似乎是没想到从她口中说出他的名字。也没想到她居然已经猜到了熊猫面具下的是他。
他转身,手随着转身的动作摘下了头套,回眸的那一刻,恰好和沈蔷的目光对视上。
宋泊礼那张俊朗的脸庞暴露在夜色下,他眸光微暗,看向摊边的位置。
薄唇轻轻抿起,夜色昏暗寂寥,他站在那,尽管穿着这身可爱的玩偶服,但莫名有种强大的气场。
沈蔷后知后觉,他是谁?
他是宋泊礼。港城的太子爷。
而这里是路边摊,是油都不知道用的什么牌子的油,蔬菜洗没洗干净,肉是不是当天新鲜的,这种食品安全保障都没有的路边摊。
沈蔷倒是忽略了,他的肠道素来没接触过这些“垃圾”。连她以前经常点外卖到顶楼时,他都会看一眼,闻到那刺鼻的味道后,蹙起眉头,道:“不健康。”
也是从那之后,他就安排了佣人,还有米其林厨师。只要她在,三餐都是用最好的食材烹饪出美食。
她跟在他身边尝遍过很多顶级的食材。
但回归单身的时候,却也还是喜欢街边摊摊的味道。
沈蔷收回视线,她今天出现在这里,倒没想那么多,她只是简单的有话和他说。
沈蔷开口道:“忘了你不喜欢,我们可以换——”
话还没说完,宋泊礼抬脚往沈蔷那张桌子走去。
他坐在沈蔷的对面,用行动堵住了她的嘴,也用行动证明,他也并非是以前那个高高在上的宋泊礼。
树上绑着的那个灯泡,像一束暖黄的灯光,笔直的射下来,将两人的身边笼罩起一层毛茸茸的光圈。
桌上的麻辣烫飘起白色的烟雾,蒜蓉辣椒和酸萝卜的味道飘上来,热热闹闹的市井里,充满着人间烟火气。
他此刻穿着玩偶服。双膝微折,庞大的身躯坐在小小的板凳上,略显得可怜和局促。
那双向来倨傲的面容,如今眼神低垂,略显拘谨和无措,少了意气风发,多了几分小心翼翼。
眼前人近在咫尺,加上头上那盏明亮的灯泡。靠的近了,沈蔷才发现宋泊礼那张素来白皙俊朗的脸上,已经发红了一大块,特别是脖子处已经有几块起了小小的水泡,还有红点点。
密密麻麻,触目惊心。
沈蔷握着筷子的手一顿,重逢到现在,她第一次面对宋泊礼时内心有种酸酸涩涩的感觉。
酝酿了一晚上,很多话,很多事情,想问想说,但目光看向他被汗淋湿的发丝,还有他身上严重过敏的肌肤,最后开了口,却是一句,“一起吃点吧。”
她明明应该是生气的,生气他的靠近,生气他去找庄芳洁,生气他去插手她的人生,并且告诉他,不需要他多管闲事,但是她开不了口。
玩偶服几十斤重,日日顶着它站在门口三四个小时,跳舞拍照,都不及她这句话带来的波动大,她没有开口骂他、吼他、或者冷漠的告诉他不要多管闲事,而是给他机会让他坐在她的对面一起吃东西,这对他而言,已经是最好的结果。
他薄唇微微一动,双眸微颤,这种感觉很奇妙。
以前他觉得只有事业上的成功才能填满他的欲望,他对任何事情都无欲无求,但近段时间来,他面对着千万亿万的大单子,面对宋家一家一家的公司慢慢成立,新品顺利发布,上市,这些东西似乎都没有任何感觉,那颗心就宛如一潭死水,再也掀不起任何的波澜。
但她的一句话,简单的五个字,却让他宛如死水的心,瞬间泛起了涟漪。
他拿起筷子,一口一口吃着碗里的面条和菜。
碗面上飘着一层油,他看在眼里,以前觉得不健康的食物,如今却觉得,只要和她在一起,吃什么都是美味可口的。
宋泊礼没忍住,问道:“你怎么知道是我。”
沈蔷应该是吃完了,放下筷子,低声道:“你不是去找我妈妈了吗?我妈妈说你过敏了,我想到那天晚上,你的手就发红发烂了。”
但剩余的沈蔷没说,她没说他尽管刻意隐藏自己,但对她的在乎已经完全超出他控制的范围。也是因为这些他下意识的迁就和想方设法哄她开心,让她处处觉得不对劲,却又处处找不到证据,直到庄芳洁的电话,得知熊猫里面的人是他,她便觉得一切好像都合情合理。
所以的细节,只要是宋泊礼,就能对得上。
他和她重逢至今,这种平淡的相处,是他盼了许久才盼到的,他比任何人都珍视。
他和她讲话时都小心翼翼,没有一点儿平日里只手遮天的气势。
“你点了那么多,是不是早就知道我会来这里了”
昨天夜里她回去,思绪很杂乱,蓦然想起过年出差时,当时后备箱里简单的几件东西,燕窝、阿胶、茶叶一切都很合适,但现在想来那盒茶叶是港城本地的,也是这盒茶叶暴露了一切。
哪个本地人买本地的东西还需要别人代买,只有送礼,才会送外地人本地的东西。
他早已有所准备,送她回去,见庄芳洁。
一切都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