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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7节

 

叶笙补充说。

【王小胖的姿势很奇怪,他压在围栏上,踮起脚,上半个身体探出去,像是在试图看清楚什么东西。】

宁微尘和他某种意义上算是心有灵犀,淡淡道:“你觉得,拍照片的人另有其人,甚至可能故事大王本尊。”

叶笙点头,写道。

【对,故事大王肯定在长明公馆租住过一段时间。】

宁微尘笑了:“说不定,他现在就在公馆里呢。”

叶笙皱眉。

【我不觉得,以房东的性格,她不会让人免费住在这里的。】

宁微尘:“嗯,说的也是。”

叶笙的打字速度不算快也不算慢,但肯定跟不上人说话的速度。可他在打字的时候,宁微尘的视线就一直安静地看着他。不催促、也不含那种逼迫人的意味。

宁微尘非常擅长控制舒适的交流氛围,何况叶笙对他早就卸了戒备,现在一个打字一个说话的聊天,居然也非常融洽。

叶笙:【我想跟房东要钥匙】

宁微尘:“房东不会给的。”

【给钱也不行吗?】

宁微尘挑眉,含笑问:“你有钱吗宝贝?”

叶笙:“……”

哦,他没钱。

无论是外面的世界还是里面的世界,他都没钱。

第一天坐车全靠威逼全靠枪。

叶笙默默地删掉了这句话。

宁微尘忽然说:“我们现在是在故事大王的故事里,想要真的读懂他的故事,不如试着代入主角,在这栋楼里过上一天。”

叶笙抿唇,点了点头。

宁微尘看了下手表上的时间,说:“现在是早上七点半,我们起迟了。故事杂志社距离长明公馆有四十公里,公交车要坐两个小时,走去附近的公交站要半小时。以八点上班为例,故事大王每天五点半就要起床。”

叶笙听他说代入主角后,就抬眼看着这栋狭窄昏暗的歪楼,开始假设自己在这里过完一天。其实在贫穷这件事上,他还是挺能共情故事大王的。跟阴山的落后偏僻不同,这里是一种另外的沉闷压抑。

他都可以预想到故事大王的一天会是个什么情况了,起床睁开眼不能点灯,只能在黑暗里摸索着找衣服,穿好衣服后,端着盆和毛巾去厕所旁边接水洗漱。

唯一照明的就是旁边那盏路灯,接水的时候,还得控制着不让水溢出来。毕竟以房东那神经兮兮的性格,可能你蹲下去接水的时候,她就在你后边看着。

天没亮,不能发出太大的声音,所以过一楼下楼梯时,需要屏住呼吸,小心小心再小心。

走出这栋让人窒息的公馆,抬头还会看到那个卖早餐的女人,在厨房忙忙碌碌。

隔壁房间她丈夫打着酣,呼呼大睡。

穿过肮脏逼仄的小巷,离开施工地,是日益繁华的大都市,可那些灯红酒绿,挥金如土的生活与他无关。他的日常就是每天挤在充满让人反胃的味道的公交车中,在两个半小时的通勤里,透过窗麻木看着来来往往的行人。这座城市太大了,每个人都跟蚂蚁一样生活着。

忙得昏天暗地、浑浑噩噩,既没有目标也没有方向。

淮城的绿化做得不错,一到春天,花香四溢,催得人昏昏欲睡。

现在不是高峰期,坐上公交车还有余座。

叶笙闻着空气里的花香,就有点不舒服。

宁微尘这种大少爷估计对于这一程路毫无代入感,他若有所思地看了公交车上贴着的横幅,随口问了一个旁边的女生:“请问,这上面是广告吗。”

“不不不。这这是《小嘴说故事》的宣传标语。”女孩子脸颊通红,眼神闪躲有点不敢看他,道:“最近这个城市都是它的预热,公交车上,宣传屏上,街道上,你处处都能看到这个图案。”

那是一个微启的血色红唇图案,单独放到led屏幕上时,不会很突兀,但当这张嘴唇,铺天盖地出现在生活中各个角落中,只给人一种荒诞恐怖的感觉。

坐了两个小时下公交车。

公交站牌上,也贴满了那张血红的嘴巴。

叶笙拿出手机打字。

【洛兴言说他昨天看到302的小孩在田字本上画满了眼睛,现在淮城到处都是嘴巴,这两者会不会有什么关系。】

宁微尘似笑非笑看着他。

叶笙现在每次有什么发现,都得低头先用手机打出来,再展示给自己。少年身形颀长,挺拔如雪松,低头打字的时候,黑发垂落,遮住晦暗冰冷的眼神,远看着又沉静又乖巧。

宁微尘想了想,道:“你要是一直这么乖,我都不舍得出去了。”

叶笙:“……”

他打了个【滚】字。

但是文字的妙处就是,他骂得毫无气势,反而像打情骂俏。

叶笙打完后怀疑了一下人生,很快就把这个字删了。

宁微尘笑了出来:“开个玩笑。”虽然他的眼神一点都不像开玩笑。

在去故事杂志社的路上,宁微尘抬眸,审视看着这个一百年前还在发展中的城市,突然清晰平静道:“哥哥,还记得《小嘴说故事》结尾的那段话吗。我们都已经体会过了后半段,什么是听故事的人,讲故事的人,故事里的人。”

“现在这个世界,可能是为了向我们展示,另外一句话。故事帮我们封存喜怒,记录岁月。”

“一个电台预热宣传,不可能做到这种无孔不入的地步。”

“这个世界里所有具象化的眼睛、嘴唇,或许都是故事大王某种感情的投射。”

怪诞都市(十二)

故事杂志社已经濒临倒闭,人都走得差不多,去前台那里报出程小七的名字时,前台难以置信地瞪大眼:“程小七?他,他上个星期就被开了啊。”

宁微尘:“因为裁员吗?”

前台不敢对视眼前这两位顶级帅哥,红着脸摇头说:“不,裁员是三天前才开始的事。程小七是因为抄袭被开除的。”

叶笙愣住,抄袭?故事大王抄袭?

前台叹息一声:“说起程小七啊,程小七在我们这里还挺出名的。”

“程小七初中都没毕业就出来工作,本来是在仓库当搬运工的,工作了大概五六年,有一次社长去仓库,无意间看到他在那蹲着看书,看他那么喜欢文字,就让他进杂志社当了编辑。不过我听编辑部的人说,大家都不太喜欢他。”

“确实不喜欢啊。”一个穿着裙子,打扮时尚的女人走了过来,她涂着鲜艳的口红,厌恶道:“你是没跟他共过事,我怀疑他一个月洗一次澡,隔得老远都能闻到那股发酸发臭的味道,恶心死了,搞得我上班的心情都没了。”

她旁边的短发女人笑得东倒西歪,推了下她手臂:“夸张了啊,不至于一个月洗一次,但他一个月换一件衣服是真的。”

一个男编辑跳出来道:“程小七刚进公司的时候我套过他的话。听说他一出生,他妈就不要他了,他爸醉酒后从楼梯上摔死了。这叫什么,天煞孤星啊克父克母。”

他旁边的人恍然大悟:“我就说怎么咱们杂志社前些年好好的,今年就要倒闭了,原来是招了这个煞星。”

“哈哈哈哈哈哈。”

“你们够了啊!”

男编辑轻蔑道:“我是真的觉得,老板让一个初中没毕业的人过来当编辑,脑子有点进水。程小七字都认不全吧。”

女编辑说:“不是我歧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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