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樱桃酒

 

很快到了初五,闻莱如约参加余茉莉的生日宴,两人只是朋友不是亲戚,所以这顿喜酒,她是一个人带着精心挑选的礼物前去的。

现在不比平时,余茉莉需要招待自己远道而来的朋友,难以照顾到各方各处,她晓得分寸,也没想过社交,送完礼物就去占座了。

闻莱到的早,很多人没来。前门、厅堂、后院都摆了酒桌,她随便选了一张,余茉莉微笑着抱了抱她,又贴心地端了盘水果给她打发时间。

没一会儿,余茉莉的亲生妹妹余莲子也坐了过来,闻莱和她的往来关系,仅限于没聊过几句天但每次串门都能见面的眼熟。

余莲子话少,坐在她旁边也是捣鼓手机,半天都抬不了一次头。

闻莱在交友方面靠的是第一感觉,只要她想结识朋友并且感觉到了,她就会主动,反之,一句话都不兴说的。

双方干坐着,谁都不理谁,这种表面认识实际不熟的情况最难搞了,很明显,这盘水果又变成了闻莱化解尴尬的产物。

等盘子里的草莓被闻莱吃了个精光,这席也终于开了。

她这张桌只坐了八个人,大部分都是余家外地的亲戚,估计是看见余莲子坐这,索性七唤八喊地扎成一堆。

长辈们对自家亲戚的孩子总喜欢指指点点的。还不到五分钟,闻莱深刻地觉得,自己不是来吃席的,而是被无辜选入批斗大会的旁听生。

一下指责她脸上的妆容太浓太白了,看着一点也不像正经的初中生;一下埋汰她衣服穿得太短太少了,大冬天的也不嫌冷……

余莲子正值青春叛逆期,哪听得了这些,人家念一句她就怼三句,任性妄为的态度。

闻莱无意侧头的时候,还能看见对方翻的白眼。

而她已经在非常努力地扮演干饭人了,要是被安晴瞧见自己一口接一口地往嘴里塞食物,看似津津有味的吃法,闻莱说不定又能拿奖励。

可叹苍天饶过谁,她终究逃不开被点名的命运。

明眼人一看就知道闻莱尚在读书的年纪,聊的内容自然是往这个方向展开。

以往和家长一起坐,遇到关乎成绩,排名,高考等一系列的学习问题,外婆他们都会帮闻莱搪塞回去,虽然她拥有值得炫耀的资本,无论任何方面。

但思想开明的家里人知道,没有哪个年轻人愿意被八卦这种东西。

现在单枪匹马的,闻莱和陆以泽的“相亲”状况类似,应付起来也同样心有余而力不足,她笑得万分牵强。

出于礼貌,闻莱全部实话实说,她在校的事迹实在太过优秀,惹得众人连连称赞。

说者无心,听者有意。

与刚才剑拔弩张的气氛相比,余莲子的脸色明显发生了变化,闻莱看在眼里,顿觉如坐针毡。

这时,余茉莉领着亲朋好友前来敬酒,大家纷纷起身寒暄。

敬完酒,闻莱刚要重新落座,余莲子突然碰了碰她的酒杯,响声清脆,紧接着她说:“成年人最擅长玩虚情假意这一套了,我说的对吗,小莱姐?”

一直到结束这场宴席,回家的路上,闻莱都忘不了当时她说这话的语气语调,越想甚至越觉得,这句话竟然有一定的道理。

那些滔滔不绝的夸赞里,她又能收获到几分真心实意。

后来,她才明白,原来自己跑偏了题。

西桥是座多风多雨的城市,天气变化更是无常,眼见马上就要到家,天空却飘起了连绵的阴雨。

几秒钟,雨势渐大,行路困难。

闻莱抱着胳膊站在屋檐下躲雨,豆大的水珠沿着墨色的瓦片,汇成一道帘幕,冷风梢来橙叶的苦平气味。

目光看向门前锈迹斑斑的防盗锁以及周围杂草丛生的荒凉景象,全都足以证明。

陈书已经好久没回家了,她默默地想。

不等雨停,闻景撑着伞过来接她,他身上的樱桃味浓重,盖住了那股令她无比熟悉的苦橙香。

伞面的雨滴滑落,砸进泥泞的地表,疾风似乎送来了思念的消息,可闻莱依旧没有回头。

顶着一头的水汽容易感冒,闻景连忙给她找了匹毛巾。

闻莱笑着接过,视线停在了木板桌面的樱桃肉和樱桃酒上,擦拭头发的动作微顿,整个人的状态放佛陷入了沉思。

闻景以为她想喝,搬了条凳子坐下,给她倒了满满一杯。

外婆亲自酿的樱桃酒,酒精度数微乎其微,闻莱拿来当饮料喝的,她含了一点,香甜绵柔的滋味瞬间融化在口腔。

玻璃壶里摇晃着淡粉色的液体,瓷盘装着晶莹剔透的颗颗樱桃,两样东西的味道在她看来相差无几,可总有人能品出不一样的感觉。

这世间有许多果是找不到因的,就像今天,在特定的时间想起特定的人。

闻景爱吃这玩意,一买就是一大盒,也不怕浪费,先前吃了那么多还没过完嘴瘾。

他饮了大半杯酒,一言一行间带些微醺的调调:“你陈书哥哥以前特别喜欢边吃樱桃肉边喝樱桃酒,还说这样吃可以体会到太阳雨降落至雪山的梦幻感,你说我按照他的方式吃了那么多年,我怎么什么都体会不到?”

“可能舅舅你还没喝醉?”闻莱也没体会到过,只能这样解释。

闻景笑笑道,“这小子从小说话就文文绉绉的,用你们现在的流行语,或许叫浪漫?也不知道长大了还是不是这个样。”

指尖摩挲着玻璃杯,她小声低喃,“谁知道呢。”

分别了将近十二年,无影无踪将近十二年,又有谁知道呢。

“我记得你们小时候的关系可亲了。”闻景感慨道,“就你七岁那年,你动不动就上他家蹭吃蹭喝,他还教你读书写字,弹琴绘画,每次你妈妈拉你回家,你就吵吵跳跳地生你妈妈的气。”

这段可以称之为黑历史了,因为她生气跳脚的样子不是一般的搞笑,一朝回想,闻莱忍不住拧眉扶额。

闻景大抵是醉了,持续添油加醋,“你当时才萝卜丁大点,一看见你陈书哥哥就飞奔过去,那小短腿迈得我都追不上。”

“你还经常扬言将来要嫁给陈书哥哥,说陈书哥哥是世界上最帅最聪明的哥哥。要不是他后面搬家了,你妈妈说不定真的会给你俩订个娃娃亲,再过几年舅舅都该喝上你们的新婚喜酒了。”

闻莱挠挠耳朵,装作没听到。简直太社死了,往事不堪回首。

闻景逗完外甥女,再次捏了两颗樱桃,手机提示音“叮”的一声,瞧了两眼,他果断放下水果,语气欣喜,“说曹操曹操就到,你看你陈书哥哥不仅没长残,反倒越长越英俊了,我们小莱眼光可真好啊……”

“舅舅你怎么会有他的照片?”闻莱没有立马凑过去看,问道。

这位大忙人不可能平白无故地大海捞针吧……

“你钱叔叔发来的,他前几年在沂南做生意偶遇到陈书妈妈了。”闻景看着这张照片,回忆道,“他妈妈跟你钱叔叔说,说他在沂南读完高中就出国留学了,今年正好回国发展,这不,事业都做到你钱叔叔头上来了。”

陈阿姨和钱叔叔都是妈妈和舅舅的发小,钱叔叔一直在外打拼,早就定居沂南了,逢年过节偶尔会回来几趟。陈阿姨带着陈书改嫁之后,陈书是千真万确的,人间蒸发一般。

提起沂南,闻景原本的好心情逐渐阴了下去,“你当年和你那个破烂爸走之前,有一次问我陈书哥哥是不是住在沂南,我当时听到的时候还有点开心。”

闻莱:“开心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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