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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腥

 

沙克达不仅给薇薇注射了烈性春药,还给她喂了吐真剂。他听她说了关于一座森林里的小木屋的想象,两个月后薇薇踏上了x市的土地。

波尼斯用直升机把她从机场送往森林深处,薇薇透过窗户俯瞰下方的景色。她想象直升机从高空坠落的景象,如同折翼的飞鸟,在大地上绽放一朵绚丽的烟花。那样的念头只是转瞬即逝,因为她怀里的猫包装着子爵,所以她并不希望直升机失事。

远处的雪山上覆盖着终年不化的积雪,他们下方是郁郁葱葱的草地和树木。湖边的草地上有许多牛羊,让她想起有名的诗句:“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见牛羊。”

湖边气温比城市里要低得多,即便是夏天,薇薇穿着短袖长裙到外面居然感到了一丝凉意。这里的空气比她来的地方清新,湖泊是比她发色要更深邃的蔚蓝。

城市化尚未侵蚀到此地,人类没有损害这片自然风光,除去高楼大厦的遮挡,天空是那样辽阔深邃,盯着它看得久了仿佛要把她整个人吸进去。

她望天的空档,波尼斯帮她把两个行李箱提到小木屋门口。她总觉得这个厚嘴唇、皮肤黝黑的光头壮汉有些面熟,但她想不起来自己在哪见过他了。

他一言不发地驾驶着直升机离开,薇薇走进木屋第一时间把子爵放了出来,为它放置水盆和食盆。

木屋里有发电机、热水器、电灯、冰箱等一系列现代社会的东西,但是没有电视和网络。

薇薇把手机拿出来看看,果不其然一格信号也没有。沙克达给了她一本不薄的说明书,从详细的目录能看出来他很用心,内容有发动机的使用方法、电器起火如何应对、被蛇咬了怎样判断种类并且用急救箱里的血清自救等等。

她在那张小床上坐下,打量着自己的新家。窗台上摆着一排花盆,里面种的花吸引了她,她认出来它们分别是石竹、旱金莲、野姜花和风铃草。

她最喜欢风铃草了,尤其是白色的,一大串杯盏样的纯白花朵看得她赏心悦目。白色的野姜花花瓣卷曲,表面有淡紫灰色的斑点,像溅射开来的泪痕,这是薇薇第二喜欢的花。其他两种她就没那么在意了,那两种约莫是陪衬。

薇薇出神地看了一会风铃草和野姜花,好像时间的流速都变慢了。她推开门走出木屋,在屋外又发现了惊喜:绕着木屋的篱笆上种着一圈喇叭花,有白有粉,很有生活情趣。

和煦微风扬起她的裙摆,她眯着眼看阳光下的湖泊,觉得内心前所未有地平和。沙克达和她说可以在这里一直住下去,每半个月都会有人来给她送补给。

这里人迹罕至,她看着明净的湖水一时兴起,脱得一丝不挂,把衣物放在湖边。下到水里,湖水并不冷,她像一尾鱼那样在清澈的湖中游弋。

水至清则无鱼,她看见太阳把她的影子投射在湖底。她游了一段把头探出湖面,看着遥远的雪山,被大自然的雄伟壮丽所震撼,感到人在自然界中是多么渺小。

她像是一只卑微蝼蚁伏在佛的掌心,这片湖、那些山、无垠的大地和至高的天空!她只能窥见这壁纸似的风景一角,做不到将一切景象尽收眼底,因为她自己身在画中。她完全无法用语言描述自己的细微,唯有虔诚地用眼睛去记录她所看见的这些。

这样的美景她很乐意与她爱的人分享,比如她的朋友们,比如爸爸和于先生,不包括那个人……真的不包括他吗?

薇薇不愿意细想这个问题,又游了一会,回到她放衣服的地方。

她没有穿衣服,赤身裸体地坐在岸边,思考此时会不会有特工监视着她。她不在乎,她回忆自己的十六岁,沙克达对那时的她来说实在太过恐怖。假如把她比作一块豆腐,那他就是远超她大小数十倍的石板。她根本无法承受那种压力,这是事实。值得庆幸的是,他不是神。

她印象中的沙克达非常狂妄,他有种自己无所不能的错觉,或者说他想把这个观念根植到她脑海中。

她问他觉得上帝存在吗?他说存在。她又问他信上帝吗?他说信。她很惊讶,她以为他会是无神论者。她问他为什么相信上帝还做出这样的事?他说他就是上帝,他当然信他自己。

话题到这里就停止了,她知道再聊下去也没有意义。这人是个疯子,以为能主宰她的命运,实际上他连他本人的命运都主宰不了。

被通缉的上帝?哈,听上去多么可笑。沙克达具有对任何事物都能施以雄辩的才智,她估计如果继续和他说下去,他又能说出新的歪理给她洗脑。

薇薇被这波澜壮阔的自然景象深深折服,山水洗涤了她的心灵,在它面前沙克达不值一提。她确信他不是神,只是个浅薄自大的凡人。

她在岸边坐到黄昏,觉得自己的呼吸融入了这方天地。金黄色的晚霞衬得雪山变成了群青,像出自名家手下的油画,把她看呆了。

黄在上,蓝在下,冷暖两色调并非泾渭分明,金色天空中有的云晕染了些许浅蓝,而蓝水中碎着金花一样的霞光。她在这大自然铺开的画卷上,却不敢自诩是点缀其中。

直至最后一缕天光黯淡,她肚子也饿了,穿上衣服回小木屋做她的晚饭。小木屋里什么都有,就是没有化妆品。出发前沙克达给她准备了防晒霜,被她从行李箱里拿出去了。

什么化妆是为了取悦自己,在没人的地方谁想化妆。她要在这没有被城市化污染的桃花源做一个自由的人,她不仅素颜,在屋里的时候连衣服都不穿。

子爵的毛发比年轻时要淡了许多,粗糙没有光泽,从薇薇的裸体上蹭过,她有时甚至会被扎痛。

薇薇出门时也不想穿衣服,她不介意晒黑但她不想被晒伤,于是把床单披着身上来遮挡阳光。

她戴着草帽用齿耙在小木屋后面开垦了一小片菜地,用来种菠菜。菠菜是较容易种的蔬菜,气候环境也适宜,种下后四天就发芽了,一个月后她的餐桌上有了很嫩的菠菜。

子爵虽然是猫,但偶尔也会吃一点蔬菜水果。她俯瞰着行动迟缓的老猫,虽然它进入她生活时已经是只成猫,没有从幼猫时期被她养大,但她在它生命中也占了很大的比重。

沙克达会是这样看她的吗?毕竟他们的关系是不平等的,她像是他的猫。他很早出现在她生命中,且不提他还能活多少年,她活得越久,记住他的时间就越长。倘若她活到八十,那她记住他的时间就会占据她生命的八分之七!多么可怕,可她不可能忘记他,她这一生都会背负着这份沉痛的记忆。

森林里绿树成荫,她不需要披着床单也不需要戴着草帽,只需要拿上一个指南针就可以开启她的探险之旅。她只穿一双鞋,赤裸大部分的身体在树木间穿行,与野生动物邂逅。

野兔和绝大多数狐狸远远看见她会很机警地逃开,而有的狐狸会停在原地观望,等她靠近就逃开。与树干颜色相近的松鼠会趴在树干上静止不动,寄希望于她没有发现它们。薇薇也不是每次都能眼神很好地注意到它们,有一次她就被突然逃跑的松鼠吓了一跳。

这片森林很大,除了动物还生长着很多蘑菇和蕨类植物。薇薇每次探险并不会走太远,她不打算在森林里过夜,总是在下午三点左右回到小木屋。

在x市的小木屋,她的日程很简单:种地、做饭、探险、陪子爵玩和看书。有热水器她能洗热水澡,流血的日子她就不去湖里游泳,免得生病麻烦。

偶尔她会提笔写一些信,写给逝去的亲人和于先生。她把信纸折成纸船,放进水里让它们飘走,信的内容只有她自己知道。

她在信里写道:“爸爸,我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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