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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节

 

细瘦瘦的秦四喜,拿着一把柴刀跟洛子源对峙。

月光凉凉的,女孩儿的眼神更凉。

“你以为你能逃得脱?我告诉你……”

“子源!”

男人一把抓住了自己的侄子:“你在干什么?你是不是忘了这是什么地方?”

洛子源不再吭声,只是一双眼睛盯着秦四喜。

“叔父,她既然能帮了你,也就能帮了我,我就不该当她什么兄长!”

“你住嘴!”

这一夜,男人打定了主意,为了不让洛子源纠缠此事连累他被天道察觉,他得把秦四喜这个“化劫引”卖给另一个修士。

“爹。”

晨光之中,男人走到院子里,看见秦四喜手里还握着那把砍柴的刀。

她唤了他一声,转头看着最后的落叶飘到了地上。

“爹你看,树上有一窝四喜鸟,小鸟都长大了。”

“四喜啊……”

“爹,我知道,阿婆让我跟着你,是怕我长不大,现在我已经长大了。”

小鸟长大了,它想飞走了。

水镜上的光影渐渐隐去,褚澜之隔空一点,那点灵光被他摄入了手中收了起来。

四喜鸟没有飞走,她被人抓着,摁进了另一个樊笼。

一只灵气化成的白鹿带着点点的星光飞到了他的手边,张嘴口吐人言:

“启禀仙君,你让我查的两件事都已经有了结果。观鹤门子弟洛子源在七百多年前就已经陨落了,他生前是筑基前期,据说当时就是死劫将至,他想尽办法避劫,还是身死道陨,观鹤门内也不知道他到底死在了哪里。”

斜坐在法座上,男人垂着眼眸轻声问:“真的死了?”

“是,他放在观鹤门内的命牌在一天夜里碎了,唯一与他亲近的叔父洛永城当时正在温养刚成就的金丹,待洛永城三年后出关,洛子源的死因已经无据可查。”

褚澜之没有说话,过了片刻,白鹿继续出声:

“至于仙君您让我查修士用凡人做“化劫引”之事。从前这种事确实多得很,尤其是一些小宗门的子弟,比起守心修炼避劫,他们觉得‘化劫引’要容易许多。毕竟,只要有一束凡人的头发就能把凡人变成自己的“化劫引”,实在是方便,传说有那性情乖顺、气运略强的凡人,经常被多个修士共用。”

“最近几百年这种事少了许多,因为修真者在凡人境放肆无度,天道对修士入凡人境之事更加戒备,据说之前几百年间去凡人境避劫的修士经常横死。济度斋一度专门派了人去查,也没什么结果。”

褚澜之抬眸看向灵鸟:“济度斋派了人去查?派的是谁?”

“回禀仙君,济度斋派去凡人境调查‘化劫引’一事的修士是四剑剑修宗绪和宗染,宗染就是济度斋斋长宗照山的幼女,五百年前叛出师门去了青竹道院出家,如今改名青苇,至于宗绪,从凡人境回来不久也陨落了。济度斋在枯岛内海找到了他的尸身。”

修长的手指轻轻叩着法座的扶手,好一会儿,褚澜之抬手让那只白鹿消散在了灵雾之中。

他低着头沉思许久,缓缓出了一口气。

“洛永城在洪水中得她救命,又被她无意中点拨破了劫难,数年间被她以年幼之身照顾,却欺她瞒她,把她又卖给了第五鸿……四斗三升债,就是这样欠出来的。”

想到自己头上的六斗八升,褚澜之怎么都想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欠的比洛永城还多……

“绝处逢生,她有这个命格在身,到底当过多少次化劫引?只有三次么?那其他人呢?难道也都如洛子源一般死了?”

浓雾之外,有人小心传音进来:“尊上,济度斋传信过来,说想要联合咱们乾元法境调查东南两洲有修士买卖北洲炉鼎一事。”

“允了,派几个机灵的,看看济度斋可还有别的动作。”

“是。”

“传吾法令,凡法境子弟,都要出山寻找头顶欠债计数之人,有所获者,吾重赏之。”

“……是,尊上。”

“你退下吧,吾要闭关些日子。”

浓雾之中渐渐恢复了寂静,法座上的法境之主缓缓闭上了眼睛。

片刻后,他呼吸停止,头歪向了一侧,仿佛人已经死去了一般。

长离

尽管每天还有人从北洲各地来戏梦仙都寻找自己亲人的消息,戏梦仙都的歌舞戏法都已经重新铺排上了。

原本中断的斗法盛会也要继续举行。

按照弱水沉箫的话来说,戏梦仙都终究是让人做梦享乐之地,不是给人天天用来哭丧的。

夕昔之前那个每天帮忙安置寻亲人的差事也被撤了,她摸了摸装了工钱的储物袋,语气有些不平:

“弱水城主之前还说北洲都是一家……”

“一家人也没有只紧着几个人的道理。”客舍里,秦四喜用青盐刷了牙,又漱了口。

修士到了筑基之后就身不染尘,想买个刷牙用的柳枝刷子还挺费劲,她用起来也很小心。

吐掉嘴里的盐水,铜镜里她那张没有仙气儿的脸一闪而过。

拿起一旁的帕子,秦四喜一边擦嘴一边说:“事有轻重缓急,帮着找人固然要紧,让暗处的仇敌不敢妄动也很要紧。如今的戏梦仙都越是与平时一样,旁人就越不敢小看了这儿。”

夕昔点了点头,她好像是听懂了点儿。

总觉得跟在前辈身边儿,她不光运气好了,脑袋也比从前灵巧了。

看见秦前辈身上还是平时的那件白色书生袍,夕昔突然咧嘴一笑:

“秦前辈,我昨天路过一家仙衣坊,给您做了件衣裳。”

她从储物袋里小心翼翼地取了一个包裹出来。

“我觉得您穿黑的更好看些,就自作主张给您定了,这些天您总是张罗着我的吃喝照顾我,我是晚辈,应该孝敬您才对。”

秦四喜接过包裹打开,忍不住说:

“果然是修真之人做的衣裳,精巧。”

金银在九陵界修真者眼里都是寻常之物,稍有些家底的散修都会用金银线装点自己的衣袍,更阔绰些的宗门子弟,他们穿的那就不是衣服,而是用料讲究还绘制了各种秘纹阵法的法衣,再厉害些的,比如第五鸿、褚澜之那等人物,身上一件法衣就抵得上寻常元婴修士的全部身家了。

看见秦前辈夸奖自己买的衣裳,夕昔很不好意思,她是真的觉得那身书生袍太过于简陋了才买的这衣裳,也只能跟那件书生袍比比,根本不值得前辈夸奖。

“既然你送我了,那我就不客气了。”说罢,秦四喜的手指在衣服上一点,用银线勾勒出了福寿纹的束腰交领袍就穿在了她的身上。

对着镜子看了看,将头上的白色书生巾撤去,从须弥袋里取了一根银色的簪子固定了头发,秦四喜转头看向夕昔:

“确实比之前更利落。”

夕昔欢喜地拍了下手:“秦前辈,你穿黑的可真好看。”

鹅一直在旁边咔嚓咔嚓吃着灵草丸子,此时也抬头左右看了看她。

看完了,低下头继续吃灵草丸子。

要是觉得不好,鹅会梗着脖子嫌弃,没嫌弃,就还行。

两人一鹅走出客舍,直奔一家会做烧肉夹饼的食肆,一路上,夕昔都在跟秦前辈说这个饼有多好酥,肉有多香,虽然她没吃过,可她这些天在戏梦仙都认识的朋友吃过,吃过都说好。

刚走到一个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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