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三章
斯佳丽呵呵大笑。“哦!瑞特,你是知道我最爱打扮的。这些衣服是我向朋友的女佣借来的。”她左右环视,寻找约翰莫兰。“我得去打个招呼,向主人道别,”她扭过头去说道。“不早点回去,我的朋友会不高兴的。”斯佳丽瞥了瑞特一眼,就匆匆逃开。她不敢留下来,不敢那么靠近他,甚至不敢和他共处一个房间一座房子。
离巴利哈拉还有五英里多时,开始下起雨来了,斯佳丽怪雨把她的脸打湿。
星期三,她带猫咪去塔拉,猫咪爬上历史久远的不高的土堆,像胜利者一样站在上面。斯佳丽看着猫咪莽莽撞撞地跑下土堆,强迫自己不要警告她可能会跌交。
斯佳丽把塔拉,她的家人、伟大君王宴会的诸多历史一一说给猫咪听。离开之前,她把猫咪高高举起,让她俯瞰这个她诞生的国家。“你是个小爱尔兰人,猫咪,你的根深深地扎在这里听得懂我的话吗?”
“不懂。”猫咪说。
斯佳丽把她放下,让她尽情奔跑。现在这双有力的小腿从来不好好走路,总是奔跑。猫咪常常摔脚。因为草皮下的土地自古以来就凹凸不平。但是她从来不哭,爬起来继续跑。
看着她蹦蹦跳跳,是斯佳丽治疗伤口的良药,让斯佳丽觉得自己又完全复原了。
“科拉姆,谁是帕内尔?参加打猎的人在早餐时一直在谈论这个人,我一句都听不懂。”
科拉姆说他是个新教徒,一个英国人。这里没人会关心他们。
斯佳丽想反驳,但是她已知道多说无益。浪费时间而已。科拉姆从来不提英国人,尤其是在爱尔兰的英国领主,也就是众所皆知的侨居爱尔兰的英国人。他往往在她还没弄清楚前,就很巧妙地把话题岔开。
令她困扰的是,他甚至不承认英国人当中也有些是好人。她喜欢从美国回来时,在船上遇到的那对姐妹,以及打猎时所有对她好的人。科拉姆的不妥协是横生在他们之间的障碍,要是他能好好跟她谈,而不要老大不耐烦地打断她的话就好了。
斯佳丽问了费茨太太另一个在心中盘旋已久的问题,那些人人都痛恨的爱尔兰的巴特勒是谁?
女管家拿来一张爱尔兰地图向她说明。“这个你看到没有?”费茨太太的手扫过一个和米斯郡差不多大的地区。“这里是基尔肯尼郡,巴特勒的故乡,他们是奥尔蒙德公爵,但是姓巴特勒。他们可能是爱尔兰最有势力的英国家族。”斯佳丽仔细看着地图。她看见在基尔肯尼附近有个地名叫“邓莫尔洞”瑞特的农场也叫作邓莫尔码头,它们之间一定有关连。
斯佳丽笑了起来。她曾因奥哈拉家拥有一千两百英亩土地而自豪,而现在费茨太太指出的一整个郡,都是属于巴特勒家的。瑞特不费吹灰之力又赢了一次,他一向是赢家。女人若爱上这种男人,谁能责怪她呢?
“什么事这么好笑,奥太太?”
“我是在笑我自己,费茨太太。很高兴我终于可以坦然自嘲。”
玛丽莫兰未先敲门就把头探进门内。斯佳丽没骂她。不管谁说了她,都会让这个瘦竹竿似的神经质女孩几个星期寝食难安。下人。
当你没人可使唤时,也是个大麻烦。“什么事,玛丽?”
“有位绅士要见你。”玛丽递出一张名片,眼睛睁得比平时还圆。
约翰莫兰。
斯佳丽奔下楼梯。“巴特!真是稀客啊!请进,我们坐在梯子上谈,我这里没什么家具。”斯佳丽真心地欢迎他来,但是她不能带他到楼上起居室,猫咪在隔壁睡觉。
巴特在石阶上坐下,仿佛没有家具是天底下最自然不过的事。他说为了找她的家,可把他折腾苦了,后来在酒吧里碰到了邮差,才打听到斯佳丽的住址。这是他拖到现在才把打猎的战利品给她送来的唯一原因。
银座上刻着她的名字和打猎日期,狐爪已不再血淋淋,变成了有纪念价值的标本,但绝称不上美。
“很恶心是吧!”巴特快活他说。
斯佳丽大笑。不管科拉姆怎么说,她就是喜欢约翰莫兰。“要不要去跟半月打声招呼?”
“我以为你不会提呢!害我暗自着急,不知该如何暗示才好。它还好吗?”
斯佳丽扮个鬼脸。“恐怕运动量不足。我觉得对它很是愧疚,现在是捆干草期,我实在大忙了。”
“你的庄稼怎么样?”
“目前很好,只求老天爷不要下大雨。”
他们穿过柱廊,来到了马厩前。斯佳丽正要掠过马厩径直到牧场去看半月,但是巴特拦住了她。他可以进去瞧瞧吗?她的马房盛名远播,然而他从没见过。斯佳丽大惑不解,但仍同意了。所有的马有的在于活,有的在吃草,除了空空如也的马舍隔栏外,什么也看不到,但是既然他想看——马房是由多利斯式柱头的花岗石柱分隔,石柱上突兀起高耸的拱顶,彼此衔接、交错,形成一个如空气、天空般轻盈、毫无重量的石天花板。
约翰莫兰把指关节揿得叭叭响,然后连声道歉。他说每逢他真正兴奋的时候,便会不假思索地这么做。“你不觉得拥有一座像教堂似的马厩,很特别吗?如果是我,我就在里面摆一台风琴,整天弹巴赫名曲给它们听。”
“倒不如勒死它们算了。”
莫兰嗬嗬的笑声,把斯佳丽也逗笑了;他的笑声真滑稽!她装了一小袋燕麦,准备拿给他喂半月。
斯佳丽一边在他旁边走着,一边搜索枯肠想打断他对马厩的赞不绝口,引他谈起瑞特。
结果不必她开口,他自己就先提了。“我说啊!我真幸运,交到你这个与瑞特巴特勒熟识的朋友,”巴特大声嚷道。“要不是他介绍我们认识,我这辈子恐怕都别想看一眼你那些马厩。”
“在爱尔兰遇到他,我着实吃了一惊,”斯佳丽飞快他说。“你是怎么认识他的?”
巴特说其实他并不认识瑞特。一个月前,他的一些老朋友写信给他,说他们派瑞特来看他的马。不久后瑞特果然带着一封介绍信来了。
“这家伙很独特,对马很在行,很认真。我希望他能待久一点。你们是老朋友吗?他从来没跟我提起过。”
斯佳丽暗呼谢天谢地。“我有一些家人住在查尔斯顿,”她说。“我去看望他们时认识他的。”
“那你一定认识我那些姓布鲁顿的朋友罗!我在剑桥念书时,我到伦敦去参加社交季节舞会,只希望莎莉布鲁顿也会在那里。像所有的人一样,我发狂地追求她。”
“莎莉布鲁顿!那个猴子脸?”斯佳丽脱口而出。
巴特咧开嘴。“就是她,她是不是很不可思议?她真是一个独特的女人。”
斯佳丽使劲地点头,面露微笑。其实她怎么也搞不懂怎会有男人追求那么丑的人。
约翰莫兰以为每个认识莎莉的人一定都很崇拜她。接下来的半个小时里,他一边靠在牧场栅栏上,引诱半月过来吃他手上的燕麦,一边就不停地谈论莎莉。
斯佳丽边听边想心事,不久瑞特的名字又吸引了她全部的注意力。
巴特低声笑着引述莎莉在信里提起的流言。瑞待似乎是陷入了有史以来最老掉牙的圈套。有一天,一名待字闺中的老师带着一群孤儿去瑞特的农场郊游。回家之前,一个孤儿突然失踪,于是他只好放下手边工作,陪女老师去找。结果小孩是找到了,天也黑了。当然罗,这就意味着女老师的名誉受损,瑞恃只好娶她。
最精彩的是几年前他因拒绝跟另一个他与之厮混过的姑娘正式结婚而被赶出城去。
“你一定以为他经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