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36白孔雀(肉)
孕。
他正对着她,紧盯她漂亮的眼睛,清透宛如琉璃,眼底晃闪着莹莹的泪光,顶她一下,她便呻吟一声,渐渐呻吟出了哭腔。
灯火辉煌中,萧矜露出一副无辜神情,一对细乳白嫩嫩地颤,真是一种又媚又惑的姿态。
廖明宪瞧着兴奋,心跳加速,干到最后,他甚至觉得自己心率快得不太正常,简直像要爆炸。终于他干够了,歇下来,盯着她粉嫩嫩俏生生的性器,赞叹道:“真漂亮。”
萧矜恹恹地翻了个白眼,这话她都听腻了,是个男人见了都要对她说一声。满不在乎道:“能有多漂亮?不都长这样。”
廖明宪也不好意思对她说出个所以然,显得他瞧过很多女人这地方似的。手指头伸下去,意犹未尽地摸她湿漉漉的穴。
萧矜白他一眼:“这么喜欢?那你过来,舔一舔。”
“胆子真大。”廖明宪笑了,又逗她,“还以为你会一哭二闹三上吊呢。”
“那明天上吊给你看好了。”
廖明宪只当她开玩笑,轻轻吻她的眉心鼻尖,一下下又怜又爱地啄着,生怕把她亲坏了。
萧矜皱皱眉,侧过身去,蜷起身子缩进他怀里,闭起眼睛:“我要睡了,别烦我。”
性欲餍足,后半夜睡得酣畅无比,一觉到清晨,醒过来怀里却没有人。廖明宪抬起惺忪睡眼,瞧见萧矜正赤脚立在窗台上,当即吓得一激灵,瞌睡全无。
两扇窗户朝外敞开着,清晨的风灌进来,带着点凉意,渗到人骨头里去,吹起萧矜身上单薄的白色纱裙。她的裙摆很长,高高地垂坠下来,被风吹着,曳过窗台,像羽衣。
晨曦微薄,阳光是冷冷的银白色。
她被风,轻柔地裹在这片银白里,有种空灵绰约的美。
“矜矜?”
廖明宪慌了,轻声喊她,萧矜却仿佛陷在梦里,没有回头。他下了床,轻手轻脚地朝她靠近。
“萧矜,下来。”
这回她听见了,略有些动容,偏过头看他,脸上流露出迷茫的神情。
湛蓝天幕下,一只精致濒死的蝶。
她整个人被这样的天色衬着,愈发显得寂寞清冷,清晨银白冷淡的阳光将她周身映出星星点点炫目的光,晃得人眼前迷离,皮肤很白很透,仿佛下一秒,就能活生生地消散在空气中。
萧矜踮起脚尖,朝后微微地张开双臂,做了一个鸟儿飞翔的姿势。
轻薄透明的纱紧贴着她纤细的胳膊,那一刻,仿佛她身体里忽地长出了一簇簇洁白柔软的羽毛。
廖明宪的心一下子提到了嗓子眼儿,这个高度跳下去,极有可能被楼底尖锐的围栏当场贯穿。
“矜矜——”
他温柔地又哄了她一遍:“下来啊。”
“你想要什么?你告诉我。”
他伸手去扯她的衣袖,萧矜轻巧避开了,身上白的羽,好似经了霜。她不说话,光是高高地站在窗台上,低头看他,带着一点受惊的迷茫和犹疑,还有与生俱来的防备。
她的双眼皮深邃,眼睛很大很漂亮,风再度吹过来的时候,眼底一下子落满了皑皑的雪。
“你是不是以为,我要往下跳?”
萧矜终于开口,眨了眨眼睛,廖明宪一动不敢动。
她突然就笑了,笑得明媚,又妩媚。
“我只是想,吹吹风。”
廖明宪猛地上前一步,一把抱住她的身子,强行将她抱下了窗台。
“别吓我了。”
他心有余悸,紧紧抱着她,低低出声。
萧矜却问他:“为什么非要我?”
廖明宪关了窗,又为她披了件衣服,这才细细地同她讲起两次相遇,“那年你大概十五六岁的模样,在萧家庭院里,遥遥望了一眼,我就记住了——”
廖明宪第一次见到大小姐。
在萧家庭院里,遥遥望了一眼,她坐在秋千架上,刚刚游完泳的样子,潦草裹着浴巾,露出来的小腿细而白,被阳光舔吻着,白到刺眼,剔透的质感。
面前跪着一位黑衣黑发的少年。
一双纤纤玉足被少年拥在怀里,裸足轻飘飘地搭在他胸口第二颗纽扣的位置,踩着他的胸膛往上爬。脚趾似刚剥了壳的荔枝,白嫩秀气,指尖透出一点微妙的粉红,轻轻挑起少年的下巴,大拇指来回摩挲着少年的唇,俏皮灵动地,描摹着他的唇锋唇角。
少年非但不恼,伸手捧着她的脚踝,轻轻地揉,她便笑起来,娇娇气气地逗弄他,脚趾反反复复地蹭着他的唇。
笑声吟吟,飘到廖明宪的耳朵里,听起来快乐极了。
她生得太好了,第一眼就让男人生出无限的旖旎遐思。
又见少年张口,含住了她的脚趾,她小腿蓦地一颤,隐隐抖起来,是个想抽回来的样子,但被含得太紧了,廖明宪甚至能够想象出,此刻少年舌尖,隐秘的舔舐她的水声。
她蹙起眉头,生气了,另一只脚不安分不情愿地扭着,半真半假地踹了少年胸膛几下,在黑色衬衣上印出明显的水迹。这只脚也没能抽出来,反而被裹得更紧了。
……
一对少年男女,都生得那么好,简直像幅挂画,伊甸园里的天使。
廖明宪心里默默感慨,有些好奇地揣测着这对身份,正巧萧家管家走过来,请他到书房与萧存会面。廖又望了眼少男少女的方向,随口问道:“那边是谁啊?”
管家顺着他的目光看过去,道:“那是我家大小姐。”
“男生呢?”
“哦,表少爷。”
“就是那位已故的萧小姐留下的儿子么?”
“是。”
后来再遇,便是我十八岁生日宴。
对于他口中的两次相遇,我完全没有印象,全程茫然且冷淡地听着眼前男人自以为深情的回忆。没有任何感触,只能无聊地打量起廖明宪的相貌。
他习惯戴副金丝眼镜,五官生得很端正,眉目清隽,不过略微寡淡了些,因此给人的第一印象不够深刻。笑起来眼角有淡淡的细纹,想必经历了不少岁月风霜的洗礼,眼神里倒没有半分疲倦或沧桑的意味,时不时地投射出鹰隼般锐利的光芒。
对于一个中年男人来说,这很难得。
他周身散发着一股儒雅谦和的气质,和爹地凌厉倨傲的气场完全不一样。朝我说话又总是温声细语,想来年轻时用这招一定挺讨女人喜欢。
只是我一点也不相信,他真实面目就是在我面前这样的温良无害。做军火生意的,手里大都沾着血,何况他手里还沾了我萧家的人命。
我一言不发地瞧着他,渐渐地,同记忆中的某个温文尔雅的年轻男人重迭起来。
如果连霁能够活到廖明宪这个年纪,大抵也会如眼前人一般深沉内敛的模样。如果没有这场事变,没有我和爹地之间的羁绊,我应该已经嫁给他,做他的小公主。
可直到霁哥哥死了,我才明白,原来我一直都在骗自己爱他,深深地爱着他。
堂堂萧家大小姐,嫁的并非所爱的男人,说出去未免太过窝囊。
所以我必须爱他。
骗得连我自己都相信了,像极了某种先验主义。
曾经我对萧逸说,连霁他是奉命爱我,其实我又何尝不是呢?我并不爱他,但他是我最般配的归宿。也是我此生遇到的,最好的男人。
如果我不曾和萧存有过那样难以启齿的牵扯。
该有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