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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节

 

她将卷子卷成一个桶,揣在兜里,说:“好,那么我晚上改一下,明天你可不许再迟到了。”

“好,一定。”

陈兰君还记着今天要做值日的事,从办公室出来,就回到教室。

此时大多数人都已经离开了,刘黎倒是在,但她是在看书,做卫生的是另一个人。

也许是看见陈兰君眼底的疑惑,刘黎将书往前一放,小声说:“我给了她饭票,她乐意帮忙做卫生。”

陈兰君不置可否,轻轻“哦”了一声,回到座位。

刚刚进教室的曹红药听见了,眉头一皱,说:“刘黎,你这样,不太好。”

刘黎手托腮,轻飘飘地瞥她一眼:“怎么不好。”

曹红药沉着脸,不说话。

倒是跟着曹红药身后一个短发室友开了口:“你这是资本家做派,剥削同学。”

这话就有点重了,现在虽然运动不怎么搞了,但“资本家做派”“剥削”几个词还是让在场的人眼皮子一跳。

原本聊天、收拾书包、预备回家的同学都停下了手头的动作,齐刷刷看向刘黎和曹红药等人。

那个帮忙打扫卫生的同学整个人都被吓住了,一副要落泪的表情,声音颤抖:“我,我没有……”

刘黎腿一伸,将桌子一踹。课桌在地板上滑动,刺啦一声响,很刺耳。

她双臂环抱,说:“成绩成绩不怎么样,扣帽子的水平倒是一溜。怎么,下一步是不是要校门口去贴大字报,搞武斗啊?我见多了,来,你只管来。”

短发室友下意识地往曹红药身边挪了一步,声音也小了,嘟囔道:“谁不知道你爸是革委会副主任,谁斗得过你啊。”

“说话就说话,蚊子叫呢?”刘黎冷冷地说。

短发室友彻底不说话了,整个人快要缩到曹红药背后。

曹红药伸出一只手,安抚性地将短发室友护在身后,说:“她不是这个意思。都是同学……”

刘黎打断她:“不是这个意思,那是什么意思?”

曹红药抿了抿唇,说:“不小心说错话了,你不要那么敏感。”

“敏感?”刘黎笑了,她起身走至曹红药身前,直勾勾地盯着她。

“到底是谁,整天没事在哪里说人坏话呀?我的大班长。”

刘黎微扬下颌,说:“考个第一,就跟全校只有你一个聪明人一样。是,上次考试你是第一,但我也不没考过。”

刘黎的目光很有攻击性,说话的腔调也带着些咄咄逼人的意思,可曹红药并不惧,面无表情地与她对视。

忽然静了下来。隔壁班的同学有说有笑往外走,更衬托出(1)班教室内的寂静。

这寂静直到教室门口传来秦老师的声音,才被打破:“在做什么?怎么了?”

看来是有在走廊的同学去搬救兵了。

刘黎扭转过头,说:“认真聆听大班长的教诲呢,没事。”

她看了曹红药一眼:“反正月考就在下周了,我们走着瞧。”

话音落,刘黎将自己的书包拽出来,搭在肩上,顺带问陈兰君:“喂,要不要一起去吃晚饭?我请你。”

正津津有味看戏的陈兰君忽然被拽到戏台子上。她往左看,曹红药以及几个农村出来的学生都望着她,那个短发室友甚至轻轻摇头,示意她不要去。

往右看,几个打扮时髦、一看就是城镇户口的同学默不作声走到刘黎身后,如同往常一眼,打算同刘黎一起走出教室。

陈兰君看在眼里,心里大致有了数。好家伙,上个学还有这么多名堂。

不过在城镇户口与农村户口待遇天差地别的当下,这种延伸至校园中隐隐的对立,似乎也是情有可原。

只是难题摆在她眼前,到底是选择曹红药,与这些和她一样出身农村却勤学上进的学生一派,还是选刘黎这种家世不错的城镇户口学生派。

还真有点麻烦呐。

陈兰君选哪一派?

她哪一派都不选。

开什么玩笑,哪有时间耗费在这种事情上?她脱离高中的学习环境已经很久,光是好好学习都需要花费很多精力,更别说她还要思考在上学期间该如何挣钱,哪里有精力去掺和同学们的明争暗斗?

几乎是在顷刻间,她便掂量清楚了轻重,果断说:“谢谢,我出去吃。”

两边都不沾,他们爱怎样怎样,别打扰她念书挣钱就好。

对于陈兰君这个态度,一些城镇的同学看她的眼神,颇有种“不识抬举”的意味。

刘黎则不以为意地点点头,转身领着几个玩的好的同学离开。她只是觉得陈兰君有趣而已,并不是一定要做朋友。

刘黎一行人走后,秦老师也匆匆离去。没了这些人,曹红药身后的短发室友明显松了口气,抱怨道:“这人真是的。”

“行了,少说两句。”曹红药淡淡说,她看向陈兰君,微笑:“要一起去吃饭吗?”

“不太方便,”陈兰君起身,将椅子收拢到座位,“我今天想一个人吃。”

同样谢绝了曹红药的吃饭邀请,陈兰君独自一人走出了教室。

县一中并未采取封闭化管理,或者说,这年头的高中管理还是相当自由的。再往前追溯几年,学生们更是来去如风,满县城乱跑,被批判成“臭老九”的老师校长们对此不敢多说一个字。

因此,陈兰君很自由地出了学校。

她虽在这座县城来来去去过几回,但每一次都是匆匆忙忙,如今才得了空,能够好好逛一逛、瞧一瞧。

正是下班下学的时候,路上行人不少,一片一片的蓝色工装或者白衬衫。靠脚走路的事多数,也有骑着自行车,潇潇洒洒往前开的。县一中就位于县城的中心地区,陈兰君一路走过去,依次看见几个大院,都是机关的办公所在地,门口还有站岗的。

人群之中瞧见一个眼熟的身影,是刘黎,她背着她那标志性的书包,骑着自行车一溜烟进了一个大院,甚至没下车,只是打了个照面,门卫就让她过去了。

这小妹子的家境看来是真的很不错,陈兰君心想。

漫无目的地闲逛,从街的这头到那头,陈兰君一边走,一边思索着有没有可以赚钱的法子。

走了一会儿,她才寻觅到了一点她希望看到的东西。一个中年妇女,蹲在一个路口旁,旁边放了一个竹制篮子。她守在篮子边上,一双眼警惕地打量着周围,关注着附近的风吹草动。

一看就知道是偷偷卖东西的。

陈兰君调转方向,朝那个卖东西的中年妇女走去。她就说嘛,即使是小地方,也肯定有敢冒风险出来做生意赚钱的。

等陈兰君靠近了,那个中年妇女才小声招呼她:“卖炸丸子,要么?”

“要,给我来五毛钱的。”陈兰君说。

中年妇女点点头,从篮子边抽出一张报纸,顺带揭开盖在篮子上的小棉被,里面是一粒粒炸至金黄色的炸丸子。当地的酒宴上经常见着这道荤菜,只要有原料,做起来也不难,无非是猪肉末、面粉之类的。但胜在香喷喷的,而且有肉!在缺衣少食的年代,油炸是很奢侈的料理方法,那可是要使劲放油到一定分量才能炸东西的,普通人家做饭,用沾了油的猪毛刷往铁锅里刮上一圈就算有油腥味,哪里敢炸东西吃?只能在逢年过节、人情宴席上瞧见炸丸子的踪影。所以每次吃席,这道炸丸子都是最先被一抢而空的。

陈兰君好久没吃炸丸子了,还有点想念那个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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