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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沈番外四·羽衣

 

【四】?羽衣

后来的一段时间,女人总会记起初识他的少年时,课余、课后,年轻的女孩拿着用省了几个月的零花钱买来的写真小卡,躲在学业压力的间隙里偷偷摸摸地、反反复复地看他。

当时十几岁,根本不懂什么情啊爱啊性啊的,只知道照片里的这个男人能吞噬掉自己所有的情绪,只知道自己用的是想起他来就会被再次鼓舞到的单纯而赤诚的感情。

可,工作后没再像之前那样诚恳地面对自己,心里的感情按捺地有些久以至于迷失了,所以如今只记得自己喜欢他,只记得这句话,像记住某句真理那样,突然对其中的含义感到陌生,回忆不起最初踏上这条路的理由了。

“我是因为什么喜欢他?”某天坐在院子里晒太阳,她忽然问自己,好奇那时候自己为什么会像疯了一样地去追寻他。

这半年怕感情露馅,那些喜欢的周边海报都给她藏了起来,连初中用的手机都被拔了电池,关机放在之前住的地方,没敢带过来。于是某个做完孕检的下午,她同男人打过招呼后,独自回了旧公寓。

公寓不大,三十多平,三个多月没回来,地板上已经积了一层厚厚的灰,走过就能留下清晰的脚印。

沉念之看着寂静无声的屋子,想想,决定先做简单的清扫,至少把灰尘都清理干净。而后打开放在柜子里的保险柜——密码是他的生日——把里面塞得满当当的纸片、盒子尽数取出。

还是第一次同它们分开这么久。女人拿了个软枕垫在身下,赤着足,坐在地上,小心翼翼地将他们一张一张展平、铺开,又一言不发的安静地端详。

最近的那张是离现在最久的,纸面有折痕的地方已经破损了,很不平整,保存的也不好,但那是她最爱的一张。

只要看到它,女人就能想起来,记得那时候自己都做了些什么:她爱得痴迷又不安,总觉得自己有一天会出车祸,会遇到地震,会突然离世,会忘记喜欢他这件事,所以把这张海报折得小小的,塞进书包里,走到哪里都要带着。

老师同学都觉得她怪,大家一起出游,书包里装了许多零食、饮料,重得很,多是找个地方堆起来,老师给看着,或者寄存,然后便能自由活动了。

独她一个人固执地把背包背在身上,就是简单的放下来也不肯,好像离开书包她就活不下去了一样,偏执又决绝。

“万一被偷了怎么办?万一发生火灾都烧掉了,万一有人拿错了又把它丢掉……”她的嘴里有一百万个“万一”,好像世界上的任何一件事都会变成让她失去这张海报的理由,于是固执道,“我就是死也要和我的书包死在一起。”

想起这句话,成年后的她没忍住,在静谧无人的公寓里笑出了声。

所以为什么会说出这种话呢?她盯着海报上的男人,耐心地回想。

沉念之并不是专注于追星的那种人,或者说,在认识他之前,根本不追星,不了解娱乐圈也不认识几个圈内人。

应该是和同学一起去唱歌,她在某首歌的v里见到了这个男人,也不能说是一见钟情,是某一个眼神、角色说的某一句话或者一个动作打动了她,让她痴痴地感动了良久,又记着这个男人整整一周。

后来有一日,她坐在书桌前写作业的时候,忽然想起他,发现自己快要记不起他的模样了,记不起他的眉眼唇鼻,而后毫无理由的痛哭了一场,又意识到这辈子再也不会有如此强烈的悸动了,才决定去找这个人。

初中生,找人没什么门道,稚嫩又笨拙。再加上时隔大半个月,想不起当时都点的什么歌,歌曲里的高潮部分都有什么歌词,和朋友手舞足蹈描绘v内容也是无用功。让寻找他变得更为困难。可少年人有一个非常令人羡慕的特点,就是固执,就算撞了南墙也不肯回头。

自那之后的每一节信息课,做完老师布置的作业,她便一头扎进互联网的世界里,在不同的音乐榜单中流连徘徊,看了上百乃至上千首歌曲的v,才终于在初二升初三的暑假找到了他——舒明远。

那一年,他25岁,已于年初宣布隐退,在公众面前销声匿迹。得知这个消息,她连着好几天都食之无味,说得夸张些,心里总有一种“君生我未生,我生君已老”的惆怅感。没有一点办法,沉念之翻遍了全网也找不到媒体和狗仔带来的近况爆料,只好往回去找他曾经的作品、采访、综艺,又花了好多钱买来了一张他的绝版海报。正是手上最破旧的一张。

二手卖家出价那么高,拿到手的时候,它就已经折了角,可她还是觉得很开心。这个男人不再是某一日的惊鸿一瞥,一个无名氏。他们之间的距离变得更近了。

而她对这个人的喜欢,是在考古这些资料时慢慢累积起来的。

他很敬业,也很努力,加上专业出身,就算他再怎么自称自己的作品不过及格线水平,也还是比其他同行高出一大截,都不需要多余的滤镜。

当然不止是性爱电影,他能力这么强,不用完全依靠这种哗众取宠的东西博取观众的喜爱。他什么都拍,感兴趣的题材,商业的、文艺的,去朋友作品里客串也是常有的事情。她认识他的那个v便是他友情出演帮忙带动唱片销量的。

但他不喜欢营业,搞失踪是他常用的伎俩。经常是突然消失半年、七八个月,然后又不给人准备的忽然冒出来,带着新的作品配合资方打宣传。也许是足够专注,所以他拿出来的东西一次比一次更优异,也让他在24岁成功登顶影帝。

他非常自信,又不虚荣,不觉得有很多人追捧是一件值得骄傲的事情,常和粉丝唱反调,他总说,“你们现在喊我老公,等我过几年不火了,肯定又去喊别人。姑娘,你们做不到只爱我一个人,我也做不到只和一个女人来往。干脆谁也别管谁,大家都活得自由些。”他根本不吃粉丝们要他洁身自好的那套逻辑,除了不闹绯闻,不做败坏自己形象的事情,其他的来者不拒。

这当中最让她着迷的,当属他对待喜爱之物的态度。某一次访谈,主持人在节目里问他最喜欢什么样的女人。他回答,“我喜欢会跳舞的,那种有灵动美的人。不瞒你说,我很喜欢女人的身体,觉得它是世界上最美的东西。”

老生常谈。每次他都是这么回答的。直接,不避讳,爱把男女那些事挂在嘴边,好像离开性就活不了,只要提到女人,说不到三句就会开黄腔,家常便饭。可他的言语、行为都不脏,他的喜欢就是喜欢,是心向往之的喜欢,若是遇到了能让他眼前一亮的女人,哪怕是在节目里,他也会盯着那个人一直看,大方,一点儿也不知道躲藏。

大多数节目问到这里就会停下来,或者调侃几句他怎么这么敢说。可这次多了些意外,主持人好奇问了一嘴,“如果现在有这么一个符合你想象的女人站在你面前,你会怎么做呢?”

话一出口,哄堂大笑,几位嘉宾都在等他说那一惯爱用的虎狼之词,笃定他肯定会回答:当然是好好地干一场。他会说这种话,他说得出来。

谁知道他听见这问题,破天荒愣了愣,又思考了小半分钟才回答,“这样的人我到现在也没碰见过。”语气里满是苦恼。不过没苦恼多久,就给出了自己的答案,“如果真有机会,我应该会把她的羽衣藏起来,不许她再回天上了。”化用《搜神记》羽衣仙女

她到现在都能想起男人在说这段话时所用的神情、姿态和口吻。温文尔雅,坐在一张木质的凳子上,不像别人那样拘谨,他反倒舒畅,翘着二郎腿抬起一只手撑着下巴,连眼神都是波光粼粼的,明亮而澄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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