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勾不会海誓山盟狗勾只会给你陪伴
俯瞰着整座浪漫繁华的城,周传英变戏法似的从身后掏出一枝玫瑰,单膝跪地,满目深情。
他说:“在我贫瘠的土地上,你是最后的玫瑰。”
今晚这捧巨大的玫瑰花束比那天的花更鲜艳靓丽,可樊剑只感觉遍体生寒,半分不想再见到这些漂亮东西。
“收下它,好吗?”贵公子见樊剑没有收下礼物的意思,目光变得忧伤而深邃,他握着花束的手青筋暴起,力道大得微微发白。
樊剑愣了愣,有些意外周传英不同以往的态度。
但他还是摇摇头,并朝屋内后退了一步,悄悄抵住房门下达逐客令:
“不了,你拿走吧。我对玫瑰过敏。”
季雪然刚宣布宴会结束,方瑞泉就把西装往肩膀上一甩,跟朋友们打了个招呼便疾步走出大厅。迈巴赫早早从车库驶出停靠在别墅门口,光头保镖毕恭毕敬地站在一旁用白手套的手把车门打开,方瑞泉脚下生风,刚坐上车就迫不及待地催促道:
“去春花洗浴城。”
光头保镖不敢多言多语,一脚油门踩到底……
结果黑道少爷扑了个空。
他耐着性子,从黄昏等到傍晚,烟头堆了一地,好不容易等到老婊子回来;他蹙着的眉终于微微舒展,刚打开车门便意外地发现,和今早悲戚瑟缩的表情截然不同,樊剑温顺憨厚的脸上洋溢开怀的笑,粗实手臂紧紧抱住一个人的腰,那对沉甸甸的巨胸骚浪地往人家身上蹭;末了,竟然还欠操地亲了那男的一口!
方瑞泉都被快气蒙了,银牙咬得咯吱作响,眼睛冒出愤怒嫉恨的火焰。
“我真是低估这骚货了,连在澡堂子搓澡都能勾搭上小白脸。”
光头保镖通过后视镜瞄了一眼愤怒的青年,犹犹豫豫地开口道:“少主,那我们现在去哪……”
方瑞泉把发胶固定好的发型统统往脑后一撸,露出饱满光洁的额头,一对魅如魔煞的瞳孔深处卷起乌黑风暴。他长腿交叠冷冷一笑,声音几乎从牙根处挤出来:
“跟着那个小白脸。”
‘我倒要看看这家伙靠什么得到那老婊子的青睐…’方瑞泉不爽地磨牙,纯黑迈巴赫的排气管吐着闷气,悄然跟随一辆摩托车驶入黑暗中。
有人跟着自己——丁奇从余光中瞥见一辆大大方方尾随着他的纯黑轿车。
如帝王步辇般尊贵惹眼的迈巴赫,根本不曾也不想隐藏它的皓然庞大,因为迈巴赫的主人知道,即便丁奇发现了也根本逃不掉。
骑着二手摩托的青年顿时感觉自己被后面的人小瞧了。
他转动车把,摩托引擎发出震颤的轰鸣声,车胎与柏油路面摩擦出尖利声。
但当他加速的同时,迈巴赫的速度比之更快,不多时就将丁奇逼进死路。丁奇望着面前那堵高墙,心一横干脆跳下车与迈巴赫车主对峙。
“你跟着我做什么?”
不知来人身份,丁奇先发制人,努力忽视心底的忐忑不安。虽然他好像对接下来要发生的事有点预兆了,但多少还抱着一丝幻想……
迈巴赫后方渐渐露出四五辆黑车的身影。从这些车上走下一群身着黑西装、戴墨镜的男人,他们脖子隐约露出青黛色纹身,看起来就不好惹;西装男们都聚齐下来,排队垂着脑袋站在迈巴赫旁边。
驾驶座跑来戴礼仪手套的光头打开后座车门后,那位九五之尊似的黑道少主才姗姗来迟,倨傲地迈步下车。
当丁奇看到方瑞泉的脸时,大脑一片空白。他那最坏的猜测应验了。
找他麻烦的、竟是这位谁都惹不起的混世小魔王!转校生被敲碎腿后痛苦扭曲的脸、同学们饱受欺压的表情至今仍历历在目……所以在丁奇看见方瑞泉的一刹那,双腿下意识地有些发软。
“好小子,你挺厉害的。”方瑞泉凌乱的额发随微风荡漾,散落的几根细丝扫过他不羁狂妄的脸。
丁奇还有点懵。他甚至不明白自己为什么惹了麻烦,招惹到这位小祖宗。但联系到方瑞泉莫名其妙的到访、樊剑身上扑所迷离的过去,故事真相马上就要呼之欲出了……
“我不明白你的意思。”丁奇的声音颤抖,上扬的眼角布满血丝。
方瑞泉像听到什么好笑的事情般纵纵肩,似笑非笑地插着兜,慢条斯理地说:“因为你动了我的女人了,懂?”
他的女人……难道是……
“樊哥吗!你就是那个抛弃樊哥的渣男吗!”
“抛弃?”
方瑞泉止住皮笑肉不笑的表情,严肃冰冷地逼视着丁奇。接下来,他没有说话,只一个眼神,便叫那些整齐排开的黑衣男呼啦潮一齐涌上去将丁奇团团围住,势单力薄的小狼狗奋力抵抗也难敌众拳众脚,不多时就满脸是血地瘫软在地。
只见青年被好几个高大健硕的保镖压在地上,可他仍然仰起头望着施暴者的首领,“呸”地吐出一口血沫,青筋暴起嘶吼道:“打断了樊哥的腿、还用匕首捅了他伤口的就是你吧!”
地上扭动的蛆虫嘴里说的每一个字方瑞泉都认识,可合起来却是那么陌生;听闻樊剑的状况,黑道少主霎时变了脸色,疑惑不解地追问道:“什么,他瘸了?到底怎么回事?”
“别装了,”丁奇眼底对方瑞泉的恐惧已经全被愤怒和仇恨替代,他声嘶力竭地呐喊:“你不就是擅长干这种事吗!来啊!把我的腿也打断!”
——“这样樊哥就会恨你一辈子了!”
与此同时,樊剑拒绝了周传英的花。
玫瑰是没有错的,“过敏”也只是借口罢了,这一点两人都心知肚明。周传英本身也不是那种能拉下脸不断磨人、讨好服软的男人,否则当年也不会执拗着不去追逐樊剑转身离开的背影。
周传英咬了咬下唇,隐晦而绝望的目光从樊剑身上挪开,硬是把一大束玫瑰塞进后者的怀里,转身离开了。
天之骄子从不会挽留,因为他认定没有人能舍得丢下自己;曾经的樊剑也呼应过周传英的骄傲,每次他们吵架,无论犯错的是谁,那个拉下脸去道歉的人总是好脾气的樊剑……
樊剑,犯贱。
一次次的容忍助长着周传英儒雅和善的外皮下,那隐藏的自私与偏执。文质彬彬、年轻有为的成功人士就如同镜花水月,而真实的周传英,骨子里就是一个不肯道歉的大男子主义胆小鬼罢了。刚分开时樊剑曾一边给自己灌酒一边醉醺醺地抱着《王尔德诗集》乱啃,酒醒后头疼欲裂、天旋地转,樊剑在马桶上趴了一上午,不得不承认:醉酒竟比和周传英吵架还难受。
也正是那次不堪回首的经历给了樊剑一记闷棒,让樊剑彻底认清了,自己爱上周传英营造的文艺青年人设是多么的可笑。
俗人就该和俗人在一起,干嘛非得附庸风雅,让一只灰漆漆的土狗追求那从内而外溃烂的七彩凤羽呢?
而傻傻地相信了周传英的自己,更是可笑。但玫瑰没错,王尔德也没错;樊剑舍不得扔了那本装潢精美的硬皮书,于是放在出租屋的缺了一截的桌子腿下面垫着,倒也勉强废物利用。
梆梆,梆梆。
而敲门声再次响起。这一次的敲击声更加柔和轻缓,不慌不忙,但在寂静的黑夜里显得格外令人毛骨悚然。
“谁啊?”
外面的卷帘门已经拉下来了。樊剑有点忐忑:敲门的或许是对面的小保安?他为什么不说话,难道是想恶作剧吗?周传英既然走了也更不可能回来,那到底是谁在敲门呢?
樊剑一头雾水地拧动收发室门把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