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官的谋杀现场4()
我不知道如何说,只能先转身离开。
慌乱离开时,我遇见赐,往常遇见他,我都用仅剩的魂力遮掩魂魄弥散出的味道,那并不好闻,此时我却完全慌了,魂力散得不成样子,这味道让他嗅到了。他面上露出难以遮饰的厌恶,我只得快速离开。
后山,已是深夜,水流映不出我魂魄凋零的样子,可我没法去忽视其中流露出的枯败味道。
我呆呆看着落花流水明镜月。
心想,我究竟是无法接受南宫回,还是无法接受如今的自己。
我想象,如果我有赐那样鲜活的生命,我一定会不假思索地回应他。
我突觉,我早已没有了年轻时候的潇洒,我那时想做什么便做什么,哪里顾及这么多。
就算我同南宫回之间差二十年,又如何呢,他看到的我,还是同他初见我时一样,他也不会嗅到我魂魄的腐味。
我是迈不过自己心中的坎,可我何必让自己不快。
翌日,我再见到赐,他很是尴尬地同我招呼:“缘。”
我恢复平日的淡然,同他一点头,便去了南宫回的庭院。
他正在竹亭里看书,一身玄色,眼眸极深。
我一走近,他便放下书抬眼看我。
“回来了?”他比我坦荡,坦荡中有毫不遮掩的笑意。
“嗯。”我不知道他现在想什么。
“昨夜是我过于着急,但我想你已经明白了我的心意。”边说着,慢慢靠近我,又是抱住我,不同于昨日的拥抱,这时他格外温柔,像在抚慰受伤的鸟儿。
“我是喜欢你的。”我向来直接,“但你要明白,兽族寿命不长,我外表光鲜,其实魂魄早已开始消逝,我没有几年了。”
我不自觉低头皱眉,说出自己的痛处,感觉并不好受。
“阿缘……”他一边喊我的名字,一边收紧双臂将我牢牢抱住,“何必说这些,你知道我不在乎。我爱你,就已经足够。”
之后过了一段恬静的日子,和我独自一人时一般自在,但有了南宫回的陪伴,一些事有了更多乐趣。
逝者如斯,浮生几何。
转眼又是两年。
我总觉得自己时日无多,但已经下定决定珍惜眼前,便不再去想以后,即使下一刻魂就幻灭,我也不会遗憾。
但南宫回似乎并不这样想。
那日我突然心口一痛,意识恍惚间直接昏了过去。
等我再次醒来已是七日后。
我发现我变得不一样,我的灵魂像是突然回到二十岁,变得很新鲜。
这种感觉令我非常不安,我知道肯定是南宫回做了什么逆天而行的事。
我起身看到一旁已无生气的赐,明白了一切。
自三百年前人兽纷争之后,兽族便回到了自己的隔世空间,不再与人类来往。
我十五岁偷溜到人间游玩,碰上贪得无厌且狡猾的人类,若不是遇见南宫措,恐怕早已是哪家王公贵族的禁脔玩物。
兽族消失越久,人类就对兽族越好奇。
而对于处在隔世空间的兽族来说,人类也是珍稀生物。
按理说人兽分居已久,人类对兽族的功法几近失传,更何况大部分兽族对于移魂也只是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
南宫回到底是从何处习得这移魂术。
兽族喜好自然,敬畏自然,看淡死亡而更珍惜生前,对于移魂术这邪法多不屑。
我怎么也想不到,原来南宫回带赐回埋云山是存了这种心思。
我探了探赐的气息,毫无波澜,已然去世多时。
我走出冰室,看见四下空空,地板墙壁画满了移魂符,南宫回正端坐于阵法正中。
他紧闭双眼,眉间有一道极深的伤口,血液流过他的脸颊,滴落在衣襟。
是他催动了移魂。
我感觉到他气息不稳,走近施法帮他顺气。
南宫回眉间的伤疤逐渐愈合,他睁开了眼睛。
他看见我,连忙起身走近抱紧我,嘴里不停念着:“阿缘,阿缘……”
我心里全然不知作何反应。
我没想到他会做出这样有违天理的事。
偏他如此做法是为了我,我又该以何身份指责他?
南宫回
我先天聪慧,对很多事无师自通。
我知道南宫措是个极端的人。
我的出生导致母亲难产而死,于是自我有记忆起,南宫措就从未在意过我,而是满心满眼埋在秘法禁书中,企图复活他的爱人。
从未感受过父爱母爱的我似乎也有点问题,但是没关系,有阿缘在,我会为了阿缘成为一个完善的人,一个谦谦有礼、温柔和善的君子。
可是我没想到,南宫措会把心思打到阿缘身上。
兽族移魂之术,能够将兽族的全部魂力折半转移至其他生命体中,南宫措想要害死阿缘。
而我绝对不会让阿缘受到伤害。
趁着阿缘闭关,对外界感知减弱,我动手了。
杀掉一个常年闭门不出、神智癫狂的人比我想的更容易。
所有想伤害阿缘的人都去死。
南宫措死了,以后埋云山就只有我和阿缘在,我面上因失去父亲而悲痛,心中却是说不尽的喜悦和期待。
我本来以为我们能一直这样幸福下去。
但是,当我一点点长大,学了更多功法,了解更多事情,我才得知,原来作为兽族的阿缘终究会死在我之前,我不能接受。
我开始像南宫措一样学习各类秘术禁法,绕来绕去,我还是将主意打到移魂术上。
我需要找到一个兽族,一个年轻的、魂力旺盛的兽族。
我借口下山复仇,骗阿缘与我结契、和我做爱。我终于拥有他,即使我的心思他不能轻易接受,但他注定要属于我。
寻找兽族比我想得更困难,我游历整个大陆,终于在一世家公子的床上救出一个被当做禁脔的兽族。
他看着我的眼神,像是见到了救世主。
既然你的自由与生命是我给予的,那么到时候还我一条命也无不可吧?
我把他带回了埋云山。
end
攻宝叫余洋,是个小可怜。
他对我来说是黑暗。
黑暗让我看不见别人。
也看不见自己。
我不太知道一个有趣的人是什么样,我只了解自己。
我以前从不觉得“趣”多么有意义。
只是在他的形容下,我才知道“无趣的人”不配拥有长久的情感。
“你他妈的这么无趣,像死人一样,和你在一起一点意思都没有”他说。
这几年国人对于同性恋的看法变得好快,大家好像觉得搞同性恋是一种潮流,有市场的人都会有段和同性爱恨纠缠的故事。
于是他浅浅一笑,要和我在一起试试。
我没有一个健全的家庭,父亲在外务工,失踪近十五年,母亲早早改嫁,我是在破旧的小屋里靠亲戚和政府救济长大的。
我得到的爱意少之又少。
我很渴望被爱。
但我不会表达。
“你是不是同性恋啊,一天到晚盯着我看。”
我当时恨不得把自己的眼睛挖掉,为什么要看他。慌张,迷茫,自我厌恶,这些情绪还没来得及发泄,我就听见他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