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4节
中药这种东西,除了一些带有迷信色彩比较离谱的原材料,比如什么孝子、烈女的独特产出品以外,大部分东西,其实都是动植物身上爆出来的,而且并没有那么罕见这是必然的,罕见的早就吃绝了,没法当方子救人,而且给穷苦百姓开的方子,肯定也没什么罕见药材。
所以普通的药材,哪怕所需的生长环境特殊一点,朝廷也是有办法大规模种植的,只要肯投入,这一点是没问题的,后续回本也不难。
而掌握了一部分源头药材,而且由于大规模种植和人工成本低的原因,就足以通过经济手段对市场造成影响,这种可比简单粗暴的行政干预高明多了,朝廷如果觉得市面上的药材价格高了,穷苦百姓承担不起,直接下场砸盘就可以了。
“其二是‘看不见的手’,朝廷只需要通过经济政策上的小额补贴,促进医药行业的互相内卷就可以了,譬如鼓励和支持小微药店的创立、药店医生的下乡就诊。”
姜星火没有说太多,但这简单的几句话,却如一道惊雷一般,炸响在众人的脑海中,令人久久不能平静。
直到姜星火又讲了半晌,带着教师们把教案过完一遍下课,看着离开的人群,杨溥才有些肃然地悄声地对身旁的杨荣、杨士奇说道:“以前一直听你们说,我尚且不信,今日亲眼得见,倒是信了几分,国师之能果然不同寻常。”
杨荣和杨士奇只是笑。
姜星火坚持自己擦好了黑板,然后转头问依旧端坐在台下的朱高炽道:“大皇子殿下今日所来不知是为了何事?可是为了看看大明行政学校的进度?”
虽然是这么问,但姜星火心里也清楚,朱高炽应该没这么无聊大明行政学校即便另起炉灶,但其实对现有的官员来说影响也不大,作为士绅阶层的利益代言人,朱高炽不至于亲自跑到这里来跟他掰扯什么,毕竟现在国子监体系还没被废掉,这其实就是新弄了个小国子监而已,很多年内都威胁不了科举。
朱高炽闻言放下了手中的教案,他摇了摇头,胖胖的脸上此时满是严肃。
“国师,李至刚的案子在三法司出了点问题,刑部那边始终有分歧,谁都插不进去手,关于盐法的事情恐怕得先停一停了。”
姜星火闻言心头一沉。
最不该出问题的事情,还是出问题了。
三法司里,目前都察院已经被陈瑛的狗腿子们所把控,秉承着朱棣旨意办事的陈瑛不会跳出来反对;而大理寺卿陈洽现在被调到广西督办粮饷了,之前对安南之事有印象的应该记得“今大军征讨胡(黎)贼,合用粮饷,已敕户部先拨二十万石,命大理寺卿陈洽押运并赴广西计议军事俟大军至,顺带前去,余令土兵随军攒运”,剩下的副手则是唯唯诺诺的状态,自己不想惹麻烦背锅。
而刑部则比较特殊,刑部尚书郑赐虽然喜欢舔皇帝,但作为一个专业部门,刑部系统内部是抱团倾向非常严重的,刑部左侍郎马京、刑部右侍郎李庆在刑部内部话语权很重。
“谁在反对判李至刚无罪?”
“马京和李庆都反对。”
回报
“李至刚的案子,其实关键问题不在于李至刚。”
朱高炽的意思是这事情他也很难办。
所以他打算不办了。
亲自来通知姜星火一声,然后让姜星火想办法。
但是可惜,朱高炽的甩锅计划并没有成功,姜星火直接没让他走。
姜星火当然清楚朱高炽的意思,可专利法不给过,盐法也不给过,刑部到底是什么意思?
如今捏着李至刚的案子,故意跟他作对不成?
不管是想通过李至刚来换取姜星火在专利法、盐法上的让步,还是说背后确实有相关的利益集团在阻挠,姜星火都不可能屈服的。
不过这时候自然不能直接挑明了问。
“关键在哪里?难道三法司会审,刑部不是第一个要表态的吗?既然不同意,那总得有个理由。”姜星火堵着讲堂的门,用手帕擦着手,慢条斯理地问道。
按照明朝制度,三法司会审的流程其实并不是刑部、大理寺、都察院的高层们齐聚一堂,主官并排坐在一个桌子上,然后开始审理案子。
这个画面属于最后一步。
真正的常规流程是刑部先审,然后大理寺覆审,这两个过程都由都察院监督。
在明初自洪武开国以来,刑部的地位是很高的,所谓“太祖高皇帝初即位,惩元宽纵,用法太严,奉行者重足立,律令既具,吏士始知循守,其后数有厘正,皆以祯书为权舆云”,主要是老朱觉得元朝法律太宽泛,而且再加上其治国主张就是严刑重罚,历经洪武四大案,刑部可谓是威名赫赫。
都察院的本职工作虽然是纠察弹劾官员风纪,但还有另外一个职能,也就是参与案件的审判,但都察院虽然在案件过程中有参与,参与的却不是案件本身,而是三法司中的其他两家在审理案件的时候是否合法合规换言之,都察院对于案件本身是没有审判权的,它只是监督者的角色。
而大理寺的职责,便是“四方有大狱,则受命往鞫之;四方决囚,遣司官二人往莅。凡断狱,岁疏其名数以闻,曰岁报;月上其拘释存亡之数,曰月报狱成,移大理寺覆审,必期平允”。
刑部是初审,刑部不通过,后面都白扯,大理寺卿陈洽不在,大理寺少卿是不敢顶着压力硬判背这个锅的,除非他不想在三法司系统混了。
而且就算能让皇帝给大理寺少卿施压,把李至刚的案子硬判下来,恐怕专利法和盐法也没法通过。
内阁三杨这时候是没胆量说话的,国师和大皇子之间的交锋,不是他们能插嘴的。
朱高炽当然知道姜星火是在故作不知,就是在让他把实话说出来,但此时也是无奈,只得说了实话。
“盐法。”
“刑部内部的反对声音极大,郑赐根本压不住,《大明律》是刑部维系权威的根本利益所在,几乎所有人都反对修改。”
果然!
为啥说刑部在明初地位高?因为它不仅管司法、监狱,还管立法!
老朱不是那种喜欢捡人剩饭吃的人,但凡能结合实际创新一下的,老朱都会选择创新,而元朝的《至正条格》那玩意他根本看不上,所以《大明律》就是刑部搞出来的。
《大明律》草创于老朱称吴王的时候,更定于洪武六年,整齐于洪武二十二年,到了洪武三十年最终版才正式颁示天下,距今只有六年,而《大明律》共三十卷,四百六十条,文简法严,老朱要求后世子孙不得更改。
作为法律主体的《大明律》肯定是有缺漏的地方,朱元璋为防止“法外遗奸”,所以又玩了案例法,也就是整理惩治臣民犯过的案例以及有关训令制成的刑事特别法,即俗称的《明大诰》,来作为《大明律》的补充,分为《御制大诰》、《大诰续编》、《大诰三编》、《大诰武臣》四编,共二百三十六条,特点是用严刑重典。
《大明律》作为大明法律的主体,也是维系刑部这个部门现有地位的最重要条件,刑部是绝对不同意随便修改法律的,而且他们手里有老朱的圣旨。
老朱知道《大明律》的重要性,这是大明王朝的最高律法,代表着政权的终极意志,生怕后世子孙当了皇帝为了一己之私,或者在奸佞的蛊惑下,随意修改法律,特意立下了祖训,就刻在刑部。
虽然说有“姜星火的祖宗之法”这种测不准状态,但你要姜星火直接跑到刑部把老朱的石碑给连夜扛走,恐怕也不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