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4节
雁华微微抿了抿,似乎有些难以启齿,但很快她就开口:“是我曾经在役期间,遇上过一个窘境。”
谭昭有些听不明白,但很快他就听明白了,这位坊主绑定的应该是跟织造有关系的系统,所以在每个世界,都需要精进织造技术。
刚巧其中一个世界,因为穿越身份的随机性,雁坊主非常倒霉地穿成了一个孕妇。
“那个位面,是一个类似于西方中世纪剑与魔法的世界,我穿越的身份是一个落魄贵族之女,因为怀孕被流放到了偏僻小镇,我的系统任务已经完成,但因为时间跨度问题,不得已我还体验了一回女性分娩的痛苦。”说到这里,雁华的脸止不住有些扭曲,生孩子是真他妈痛啊。
谭昭:……
“那个孩子最终成功被生了下来,但也因此我的生命进入了倒计时,我撑着最后的时间为他安排了一些生存保障,但就在近日,我留在他身边的一个系统工具被触发,他的生命或许受到了某种威胁。”雁华说完,从兜里掏出了一块紫色的石头,上面闪着不一般的能量波动,“这是一枚魔法石,也是我那个身份的家族佩石,我想请谭老板……”
谭昭有些不解,只是救人的话,找系统不是更快吗?
“我想请谭老板帮忙找到这个孩子的亲生父亲,至于酬劳,您尽管开口。”
哇,不愧是织造坊坊主,就是财大气粗啊,他也听邓绘说过,织造坊可以说是小渡口最赚钱的门店,没有之一。
“亲生父亲?有线索吗?”谭昭摸了摸下巴,剑与魔法哎,他还没去过魔法世界,别说,还怪叫人心动的。
雁华果断摇头:“我对男人不感兴趣。”而且,男人只会影响她做任务的速度。
“……坊主真是个直爽的人。”
雁华大概也觉得自己这个要求有些过分,于是找补了一句:“那个世界的贵族,非常注重自己的血统,所以有验明血脉的魔法。”
……听上去很简单,但根据谭某人以往的经验,越是简单的任务,它绝对非常不简单。
骑龙找爹(二) 两个银币的骗局。
伊凡是个很古怪的小男孩,虽然今年他才六岁,但他在整个格玛镇都很出名。
当然了,格玛镇只是一个三流城池附属的小镇子,这里很小,小到镇上根本没有任何的秘密,只要有一个人知道了,那么距离全镇的人知晓只是时间问题。
伊凡很讨厌平庸的格玛镇,他做梦都想离开这里,哪怕今年他才六岁,但早熟的他已经很明白,格玛镇绝不会是他的归属之地。
他天生就该属于外面广阔的天地,五周岁生日那天,他就知道,他是个天生的魔法师。
可是,镇上的人没一个相信他的,他们都说他异想天开、心比天高,格玛镇的人怎么可能会出魔法师呢?格玛镇甚至都没有检测魔法资质的光明教会。
贫瘠的土壤,是绝不可能开出灿烂鲜花的,这是格玛镇乃至是整个艾泽大陆的共识。
“小伊凡,别做你的魔法师梦了,你今年也六岁了,你的妈妈艾莲娜是个伟大的女人,她拥有一手堪称惊人的织布技艺,要是她还活着,你也不会长成这样的性子。”
艾莲娜是七年前来的格玛镇,艾丽莎记得很清楚,那是一个下着大雨的夜晚,瘦弱的艾莲娜倒在了她家门外,若不是老约翰医生正好在家,恐怕这个可怜的女人会早早死在那个雨夜。
但哪怕她努力活下来了,艰难的妊娠还是夺去了她的性命,格玛镇也因此失去了一位非常棒的纺纱人。
伊凡却固执地摇了摇头:“不,艾丽莎大婶,我并不是做梦,如果我的母亲还在,她肯定会支持我的。”
艾丽莎不由有些头疼:“可你该拥有一门自己的手艺,小伊凡。明年之后,你母亲留下来的钱财就用完了,你如果不工作,会饿死的,镇上的人并没有义务养你一辈子。”
伊凡穿着棕色的背带裤,但因为浆洗的次数太多,已经褪得很老旧了,其实这身衣服对他来讲,已经小了,但现在是夏季,哪怕裤子短了半截也没什么关系,他站在门边,眼睛盯着自己已经开线的裤腿:“我知道,可我只想当魔法师。”
他不是纺纱的料,他早就试过了,家里那架母亲留下来的纺织机,他不知道研究过多少次,他甚至连怎么开启它都不知道。
伊凡心想,我不该如此平庸啊,金钱不该是困住我的束缚,他顶了顶有些挤脚的鞋子,可他都快连黑麦面包都吃不起了。
伊凡有点愁,难道他真要去跟老贝克学做面包?
这孩子怎么就这么固执呢?明明镇上也没有魔法师,甚至连识字的人都不超过两个,这小家伙到底是从哪里知道魔法师这般存在的?艾丽莎想不明白,若不是看在七年前那个可怜女人的份上,她也不会在这里多费唇舌。
“可是小伊凡,你是我看着长大的,你得学会认命,你明白吗?”艾丽莎轻轻地拥抱了一下这个瘦弱的孩子,“去跟老贝克学一点手艺吧,至少你在成为魔法师之前,不会饿死自己。”
伊凡不想认命,可是饿肚子实在太难受了,于是他成为了面包店的小学徒,每个月十个铜币,虽然很少,但有免费的黑麦面包吃。
但哪怕伊凡“学了会低头”,他依旧是镇上最古怪的小男孩,没有小孩子愿意跟他一起玩,当然,他也不屑于和那些人一起玩挖泥巴的蠢游戏。
在他看来,那简直比烤面包还要浪费生命。
日子很快从夏天迈到了冬天,格玛镇位于艾泽大陆的南部山脉,这里的天气相对于恶劣的北境已经温和许多,但到了冬天,残忍的冷空气依旧会将所有人逼迫在暖炉旁边。
伊凡买不起太多的柴火,但好在面包店的烤炉非常暖和,他很喜欢烤炉里跃动的火苗,有好几次他都觉得那火苗就像是有生命一般,甚至有一次他大胆地伸手摸了摸火苗,炙热的灼烧让他迅速抽离了手,但那样疼痛的灼烧并没有让他受一丁点的伤。
他想,他就是天生的魔法师,或许还是火系的。
“叮铃铛铛~叮铃铛铛~”
外面的北风刮得很大,因为临近傍晚,外面的能见度很差,透过模糊的窗户,伊凡看到街上出现了一架格玛镇从来没出现过的马车。
那马儿都穿着铠甲,威风得像是……他说不出来,总之就是非常的威风。
而那架马车,也宽大得像是贵族才应该坐的车架,他瞪大了眼睛,当他以为这应该是一场幻境时,马车上忽然下来了一个人。
那是一个身量极高的男性,他穿着考究的羊绒大衣,身后还有人为他撑伞挡住大风,简直像极了老约翰嘴里说的贵族大公。
哦,伊凡并没有见过贵族,格玛镇也从没有来过贵族,只有年轻时在达瓦城给人当过助手的老约翰见过贵族。
伊凡以前也羡慕地想过,如果他是个贵族,那该多好啊。
因为男人和马车的到来,冬天的格玛镇忽然变得热闹起来。
男人自称是西泽西领主大人家的管家,是专门负责替领主大人招募天赋者的。所谓天赋者,其实就是预备役的魔法师和剑士,前者需要有魔法天赋,后者则需要非常强悍的身体素质。
在艾泽大陆上,成为天赋者是从底层跃居高位最通畅的绿色通道,曾经有过一个传闻,菲尔德王国的某位大剑师阁下就出身鄙陋。
当然,这实在是少数中的少数,一般而言,天赋者只会与天赋者结合,这样生下天赋者的几率就会增加,久而久之,天赋者只会出现在上位者的群体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