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证人(6)
没有。」他r0u了r0u自己的脸,发觉裴星如挽着他的手臂,丰满的x部靠着他,不禁局促地ch0u回自己的手。不知怎的,这辈子的他对於裴星如的身t,生出一种抵抗力,每当她有意无意地亲近着他,他就浑身不自在。裴星如敏感地盯着他,半晌不说话。这种情况不是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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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包按:最近看这文的读者多了,留言也多了,真心感谢大家支持合十
本来我想写到清清怀孕就算,不过写着写着,自己也蛮喜欢的,
想再多写一点,所以这文的篇幅会b《不吃鱼的猫》更长。
目前也在蕴酿要写一个《不》的番外篇,因为手痒痒的很想写柳梦生。
是说清清之後不止会生下清攸一个孩子,会有别的。
我觉得小悠也算是作si,可是毕竟他上辈子因为清清的缘故受过很多痛苦,
所以这辈子他这样做,也许是可以理解吧?
-本章开始,清清过得还蛮惨的
-因为这一段感觉连着看b较好,所以今天一次过更新两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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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止选大学的事,清清在住宿的事上,也是先斩後奏。八月,她瞒着全家向中大申请宿舍,月底确定有宿位,还能跟b她早一年入大学的阿芷成为室友。她一直打工储下一笔钱,没怎样花过,少说也有三四万元,要付几年的宿费,绰绰有余。九月初,她收拾简便的行李,背着一个大背包,趁滕思悠出外跟朋友打球时,进去父母的房间,跟他们说起住宿一事。
水冬yan意外地冷静,少不免怪责她这麽迟才告诉他们,但他边翻着报纸,边说:「这也是好事,你一向是茶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大小姐,就该学习生活。」
「唉,要住宿不是不好,可你怎麽这麽迟才告诉我们呢?」陆少瑶急得在房间团团转:「日用品买齐了吗?洗衣粉、洗澡的东西、毛巾、衣服,哎!还有枕头、被单……煮食的用具呢?总不能每餐都在外面吃!不,我们现在就出门,」她挽着nv儿的手臂,就要拖她出去:「我陪你去买东西,再拿到大学去,你一个人怎拿得了这麽多……」
「妈,你冷静点,」清清哭笑不得地制止:「你说的东西,我前几天已经跟阿芷出去买过了,有几个朋友陪我们一起搬回去宿舍。我现在就回大学,星期六日一定会回家住的。你们有什麽事,随时打电话给我吧。」
「思悠那小子知道了吗?」水冬yan出其不意地问道。
清清温顺地低垂眉目:「他早晚会知道。住宿不是大事,我没必要大锣大鼓地公告天下。」
她们被分发到山顶的宿舍,其中两层是男宿,另外两层是nv宿,宿舍外一片草地,清清抬头看着蓝天,有种被解放、重获自由的感觉。这里没有她的过去——她上一辈子入读港大,没有住宿,这辈子却进了中大,跟阿芷成为室友,这一切事情都是新鲜的。在这个地方,她没有亏欠过任何人。
阿芷是个活泼青春的nv生,在家里没做过家务。头几天,清清认命地卷起衣袖,仔细打扫房间一遍,给阿芷示范用洗衣机及乾衣机,一一熨好两人的衬衫,又带阿芷去大埔买菜,每到夜晚便在公用厨房大显身手。清清为免父母生疑,一向不敢在家里做繁复的菜式,现在到了宿舍,她才做出一道道住家菜:煎炒煮炸、海鲜或素菜,她都大致上懂得做。
这全因清攸。这孩子身t虚弱,外面的东西油腻、味jg浓重,他一吃多了就生病。头几年,滕思悠肯给他们家用,还可以依赖工人做饭,後来他决绝地弃清清於不顾,她不得不自学做饭、做家务。清攸抱怨菜式单调,她就去公共图书馆借食谱书,几年下来也学懂许多菜式,味道当然b不上餐馆,也算是有板有眼了。
阿芷吃得津津有味,陪清清在厨房洗碗时,像一只懒猫般挂在清清身上,没什麽意思认真帮忙:「清清,你真是出得厅堂、入得厨房,不如就嫁给我,毕业後我会努力工作养活你。」
「少来!」清清哭笑不得,冲刷碗碟的洗洁jg:「要是让庄子听到,他还不抄起菜刀跟我拚命吗?」
「哼,谁管那家伙,没情趣的si书獃子。」阿芷啐了一口,一想起男友,脸上多了几分nv儿娇态:「倒是你,不如在大学正正经经地找个男朋友,反正你跟滕思悠也没戏。」
「我从来没想过交男朋友,也没有男人会喜欢我。」阿芷仍想驳斥,清清不想谈下去:「今晚做的菜对你胃口吗?」
「嗯!我最ai喝罗宋汤,可乐饼也很好吃,竟连那麽简单的节瓜粉丝汤也做得很好吃。你不是大小姐吗?怎麽那麽会做菜?」
「我……」她的手被冷水冲得起了薄绉:「我很久以前照顾过一个弟弟……应该说是表弟。他b我小很多,很乖巧,又嘴馋,我为了讨他欢心,学做了很多菜式。只要看见他像只小松鼠般,贪婪地吃着我做的菜,就觉得很满足,连我自己那份也想给他吃。」
「你一定很宠他。他叫什麽名字?」
「他叫做……小攸。」清清双眼泛起薄雾,一时语塞,怕再谈下去就要崩溃,加快洗碗的速度,转移话题:「不过,他跟随父母移民到外国,我已经再也不能见到他。别说这些了,洗完碗之後,陪我在大学里到处逛逛吧,这里的山路很复杂,我常迷路。」
只有在失眠的晚上,关了灯,清清才容许自己想起清攸。她的悲哀尽是来自愚昧,自作自受,无法向任何人倾诉。这个时空没有「水清攸」这个人——过来、未来都不会有,她的儿子不算是消失,而是从来没有出现过,哪怕清清想到坟场凭吊si去的儿子,也做不到。
清攸在上一个时空si了。清攸在这个时空从来没有存在过,更加说不上是屍骨无存。
也许因为她在宿舍久违地做家务、做饭,令她想起那一段当单亲妈妈的日子。滕思悠从来不回家。头几个月,清清还拿着手上的十多万积蓄过活,每天不si心地检查户口结余,老是期盼滕思悠回心转意,至少给他们母子汇生活费。
可是,从来没有。户口里的钱一点一滴地花掉,最後只剩下几万块。清攸本来读一条龙式的私立学校,一年学费高达十多万元,哪有钱?她唯有让儿子转到屋邨学校,接受免费教育。清攸真的很乖,他说:「妈妈,我会努力读书,拿到奖学金,就可以用来买下一年的教科书了。我不ai读以前的学校,读现在这间就行了,也不用交学费。」
清攸每年参加许多b赛:书法、写作、绘画,举凡奖品是书券的b赛,他都参加。得了奖,他就笑弯一双深蓝se的大眼,双手捧上盛着书券的信封:「妈妈,给。」
「清攸那麽聪明,妈妈要奖励你。」清清抱起六岁的儿子,压下哭泣的冲动:「这些书券不要再用来买教科书,我们去买清攸ai看的故事书。我去跟爸爸说你有多聪明,爸爸一定会让你回去读私立学校的。」
清攸的朋友全都在原来的学校。到了屋邨学校,那些孩子大多基层出身,不曾接触过外国人,一见到清攸酷似父亲的漂亮五官——特别是一双蓝眼——纷纷惊异莫名,有几个小男生嫉妒清攸得到nv同学的欢心,合伙杯葛他,揍得他一脸瘀青,心痛得清清在夜晚偷偷啜泣,这傻孩子还说不痛:「妈妈,我下次不会再被人欺负,我会还手,你不用担心,还是有很多同学待我好的。nv生常常请我吃糖果跟饼乾,还有我今天忘了带书,隔壁的johnny主动让我看他的书……」
为了儿子,清清厚着面皮,去裴星如所住的公寓楼下守候滕思悠。那天刚好是冬至,十二月的大寒天,她等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