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1章
齐染抹了抹额头的汗水,看着遥不可及的目标,心颤了颤,还是毅然决然的选择继续。
持之以恒,才能收获心之所想。
那惊鸿一瞥,却扎进他心根的素然身影,成了他新的追求的动力和目标。
凌修淖没有走远,他远远的跟在这个凡人后面,想护着他离开这里,哪里料到,这凡人固执到这种程度,非要追求所谓的修仙。
修仙并不是那么容易的,不仅需要天赋,还需要无法匹及的毅力坚持,百年如一日的修炼,日子枯燥又无味。
看来,今天怕是不能去看护阿夜了,阿夜有那个女子陪伴,想来,也厌恶看到他。
凌修淖眉眼忧愁,那清冷若竹的气质更加忧染沉寂。
爱而不得,委曲求全。
那又如何,喜欢一个人就是对他百般好,他看不见也无所谓,只要自己能够心生欢喜,便也足矣。
这鬼台阶怎么那么多?
齐染忍不住心里吐槽,他没有记时间,只觉得双腿已经软的不行,疲惫无力,难以支撑到他登顶。
又过了一段时间。
齐染扔掉了支撑不住他身体重量的树枝,几乎是跪爬着,一点一点挪动距离。
那张俊美深邃,棱角分明的脸上,再无半点吊儿郎当的模样。
汗水与发丝交织,凌乱的“盖”在额头,晃花着齐染的眼睛。
他本就有一天没有进食,走到山脚也只是吃了几枚果子润嗓子,现在可谓是又累又饿又渴,全身都在发着抗议的讯号。
不,不行啊,一定要抵达目的地。
齐染怕那个美人消失不见了,他要尽快找到他才行,软磨硬泡,怎么也得让美人对他心软。
凌修淖眼神复杂,看着前方那个摇摇欲坠的身影,好几次,他都怕这凡人坚持不下来,往后瘫倒。
明明脚底被磨出各种水泡,甚至开始渗血,为何还要那么执着。
凌修淖记忆中的凡人通常都是贪生怕死的好色之徒,哪里遇上这么坚持,一意孤行的人。
奇怪的登徒子。
顶流巨星是个小可怜(40)
齐染的体质并不好,在家族的那些年,常年喝酒,用酒精麻痹自己的神经。
后两年在外游历,常年在烈日下赶路,亏空的身体才有所好转。
坚持那么久,已经是他的极限了。
大脑昏昏沉沉,眼前灰蒙蒙的,让齐染看不清眼前的路,脚步倏地一空,整个人失去平衡的往后倒去。
晃神中,齐染感受到自己的身体腾空后仰,心下一沉,又在瞬间释然了。
可能,他没有这个福分吧。
他生来就不被重视,这么些年,也活够了,只可惜,没能再见到那人,好想……
好想有个人,能坚定的选择他,站在他的身边啊。
耳边的风呼呼的,凛冽又寒冷。
眼前依稀能看见山峦耸翠的昳丽风光。
他,要死了吗?
人们总说,弥留之际,会看见最想看见的人。
齐染好像看见了美人的样子,毫不夸张的说,这是他一生中,见过最好看的人,还是个男人。
骨相清绝,再没人有这般风景。
以后,见不到了。
齐染闭上眼睛,等着黑暗将自己吞噬。
蓦地,后背贴上一片冰凉,就像被浸泡在寒冰里,冻得齐染睁开了眼睛。
入眼是美人精致绝伦的侧颜,长睫似蝶羽,翩若惊鸿,眼白分明,流光浅然,下颚有些瘦削,浅色的唇瓣好看的过分,每一处都是天然雕饰,恰到好处。
凌修淖抱着齐染,安稳的落在台阶上。
他松开手,神情肃穆,“怎么不走?”
齐染呆愣愣的,好半天才回神,激动的差点跳起来,“美人,你是被我的诚心打动,所以来收我为徒了吗?”
面对这种答非所问的情况,凌修淖只是奇怪的看了他一眼,不太懂这人为何如此执着。
修仙有什么好的,悠长寿命,连个知人知心的朋友都少有,处的再好,也终是难逃分离。
凌修淖清闲惯了,多出一个人,怕是会很不适应,视线往下,是台阶上斑驳的血迹,还有男人被血浸染成深红色的布鞋。
凌修淖的想法动摇了。
不要命也想着修仙,真的太过疯狂。
凌修淖轻叹,“收你为徒可以,给我一个你如此执着修仙的理由。”
齐染猛然一怔,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这句话犹如仙乐,回荡在他的脑海。
“我,我想守护自己心悦之人。”看着眼前清隽的容颜,齐染满脑子都是浆糊,压根不知道自己在说些什么。
心悦之人……
凌修淖敛住眸中荡开的情愫,他心悦一人,已然好久。
只是,那人这一生都不会喜欢上他。
“倒是性情中人。”水墨色的长袍随风扬起,凌修淖恢复了常色,“我们,算是有缘。”
有,有缘!?
“那,美人你是收我为徒,还是,暖床的仆人?”齐染一时间,没有改掉自己轻浮的语气,一句正常的话自然而然的就歪了。
“登徒子。”凌修淖白玉般的面容,略有赧色,他别过头,任由寒风吹拂,青丝飘扬,半天才说道:“自是徒儿。”
美人的反应在齐染的意料之中,高冷矜贵,如同高雅清然的长松,自是受不了这些污秽直白的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