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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回 不速之客

 

对视一眼,都在彼此的眼中看到了困倦后的迷惑。

山门洞开,有几匹高头大马打着响鼻,不由分说地踏了进来。马上之人各自举着一盏灯笼,王得意遥遥看着那几点光点,忽然狠狠打了个寒颤,站起身来,就往方丈禅室内走去。明秀“哎哎”地唤了他两声,也没令得他回头。

屋内,一灯如豆,清妙还守在床前,阿诵皱着眉头睡着,没有一点醒转的迹象。

“刘尔逊,你这个出家人,诳语打得怎么样?”他没头没脑地说。正盘坐着打盹的清妙睁开了眼。

那年王亚离第一次遇到刘尔逊,就让他挖了六十二口墓穴。

十年后,王得意再一次见到刘尔逊,又先后带来两个麻烦:一个中了剧毒的天皇贵胄,和一群闻风而动的喜子。

不管是什么身份,似乎只要他碰见王得意就会有一大堆麻烦事儿要他来处理,不管他愿不愿意。

最风雨飘摇的那十年已经过去了,只是洗砚司底下这群喜子们的疯狂不降反升。前几年甚或有杀良冒功的冤案频生:抓见一个秃头的和尚,就说他是少林的;碰见一个扎马步的,就说他是“蓄意学武,有心谋反”,横竖都先杀了,再算个人头去邀功,也能领一个人头的赏钱。

阿诵的药还在煎,此时此刻,王得意怎能轻易离开?

灯已经一盏接一盏地亮了起来,他和刘尔逊对视一眼,刘尔逊推门出去,他已经就地一滚,滚进了阿诵的床底。

小小一个弥陀寺,一时之间,已经点亮了所有的灯笼。

清妙佝偻着身子走出禅房,身后跟着一个抿嘴不语的明秀。僧人们都从禅房走了出来,双手合十,缄口不言。

原是魏陵三人搬了救兵,叫了个喜子头儿,领着一支小队,循着风雪中凌乱的脚印找来的。

此刻月明星稀,合着院中的灯火,禅院内,居然亮得惊人。

为首的是个着浅粉衫子的少年——喜子们为了便于夜间行动,都着一身漆黑,只有他一个,穿得极为鲜亮不说,长相也有几分阴柔,眉眼都是细细的,天然带着种狡黠神色。

清妙念了声佛号。那少年在马上,还没有下来,也双手合十,念了声“阿弥陀佛”。

“清妙大师,这么晚打扰你,咱们心里真叫个过意不去。”他笑嘻嘻地说,“只是公务在身,不得不叨扰啦!”他腰间的牌子一晃而过——同最低贱的喜子们的黑色不同,是秋叶般的枯黄;说着,他一挥手,地下的喜子们一点头,就要搜寺。

“等等。”

开口的不是那粉衫子少年,甚至也不是清妙,而是刚刚一直沉默不语的明秀。

“诶呀——这,这不是燕公子吗!”粉衫子少年好像才刚刚看见明秀一般,笑道,“燕公子有事儿尽管吩咐。”

“翟小旗,我寺僧人前几日才领受太后恩旨,在宫中做过祈福法事。”明秀慢吞吞地开口道,“太后诚心礼佛,弥陀寺又是太后青睐之地……这大晚上的,何必搅扰僧人们清梦?难不成,翟小旗还疑心这佛前清净地,不明不白地窝藏了几个武林匪盗?”

“燕公子说的哪里话。”粉衫少年面色不改,还是笑眯眯的,“当今太后恩慈惠下,诚信礼佛,咱们几个哪敢造次?只不过是搜查一番——要说诸位高僧们的物品,我们保管一根指头也不敢擅动。”

明秀抿了抿嘴,眸中闪烁着一点冷冰冰的怒意。

“陆之寒走之前,就是这样同你说的?叫你夜闯弥陀山门,栽赃陷害我们?”

那名字一出口,粉衫少年脸上的笑容也淡了一淡。

“指挥使去哪儿,要做什么,咱们不敢置喙。只是指挥使说过,不论他在不在京中,洗砚司的差事,却是一刻也不能停的。”他似乎已经失却了耐心,说罢,将手一挥,喜子们闻风而动——

“我看谁敢!”

明秀忽而断喝一声,举起一只手来——在灯火的照耀下,他白皙细瘦的手指握着一面腰牌——那腰牌状有八边,雕琢着细细的、繁密的蛛网线条。只不过,既不是喜子们的纯黑色,也不是粉衫少年的枯黄色,而是如御笔朱砂一般的红色!

“见此牌者,如见指挥使!”明秀细细的、还未脱去稚气的嗓音,回荡于禅院之中,他说话的功夫,喜子们已经一排连一排地跪下,头也不敢抬;魏陵三人则混在其中狐疑地交头接耳起来。

“怎……”粉衫少年愕然一瞬,一咬牙,从马背上滑了下来,几步奔到近前,将那腰牌看了又看,细细的双眼都随之睁大了,“指挥使居然……居然把自己的腰牌给了你……”

当日,陆之寒走之前,确实给了他一个拨浪鼓。

但是和拨浪鼓一起塞进他怀里的,还有一个腰牌。

“给我这个干嘛?我不要……怪吓人的……”

“听话,拿着。不然我怎好放心?”

脑中那人的声音一闪而逝,剧烈的心跳声在明秀的鼓膜中躁动,使得他的半边秀气、半边丑陋的面庞也浮上两团热气。

“燕公子。”粉衫少年匆匆半跪下来,飞速向身后跪着的喜子们扫了一眼,将声音压得很低,听来几乎是从齿关递出来的字眼,“您快些收起来吧!这腰牌叫您这么大摇大摆地请出来,传到上头耳里,指挥使也要跟着吃瓜烙!”

明秀后知后觉地“啊”了一声,接着又“哦哦”地应了两声,又把那红得灼眼的腰牌塞回乱七八糟鼓鼓囊囊的僧衣里去了。粉衫少年肉眼可见地松了口气。

“那你们走罢。”明秀拍了拍巴掌,脸上强行压抑着洋洋得意的神气,叫粉衫少年跟着一阵牙根痒痒,“不然我就再把这牌子拿出来,给你翟红药看看清楚!”

粉衫少年或许是第一次被人以顶头上司的仕途官声相要挟,居然语塞了一瞬。这会儿他脸上一点笑意也没有了,面无表情地自己站起身来,拍了拍膝盖上的灰,冷冷道:“等指挥使回来,咱们还是得原样禀告的。”

明秀把头一歪,意为“随你”。

粉衫少年转过头去看从刚才到现在一直没说话的住持——清妙双手合十,又说了一声“阿弥陀佛”。从他们敲开山门,进入弥陀寺开始,到现在,他只说了两遍“阿弥陀佛”,总共八个字。

好,好,他也装聋作哑!

粉衫少年冷笑一声,翻身上马,只说了一声“走!”。黑色的喜子们便随着他的马,寂静无声地撤离;只有魏陵三人中的一个想要说话,又被魏陵一个眼神吓了回去。

他们这群人,如何来得,也是如何走得。

清妙远远目送他们离去,又叫僧人们都回房睡觉,半晌拈着自己花白的山羊胡子叹了口气。明秀在旁边嘿嘿直乐。

“你傻乐什么?”清妙忽然发觉,王得意真是个货真价实的扫把星,比起十年以前,他带来的麻烦已经不可同日而语了,“一会儿给童施主服过了药,休息一夜,明早就叫他们走罢。”还不待明秀要问为什么,清妙已经合着双手合十这个姿势转身走了。

雪后的夜,冷风又在窗外细细吹起。睡梦中的少年并不安心,眉头依旧紧皱,嘴角不高兴地向下撇去,不知道是梦到什么不高兴的事情,还是在梦乡之中也嫌弃床铺粗陋,被褥也是他人用过的旧物。

但是现在,王得意总不能把他摇醒,当真问问他为什么睡梦中也面露愁容。

王得意第一次见到阿诵时,对方比现在还要狼狈,满面冰泪,在冷风中瑟瑟发抖;但若真的可以选,他反倒觉得,还是那个气鼓鼓的、可以从包袱里随时随地拿出一双玉箸的狼狈少年更可爱一些——至少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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