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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回 出关

 

“我自然是要争第一的!”

“第一?”程雪时先是看了看他的剑,又似乎想笑,但忍住了,“嗯……也好。”

“怎么?你不喜欢第一?”王亚离忽然回过头来,阳光在他眼中映出浅浅的琥珀色,在那琥珀色的深处,一瞬间流露出一种近乎偏执的专注,“如果我练剑不做第一,练剑还有什么意思?练剑太苦啦,程雪时!”

程雪时脸上现出困惑的神色。

“你练剑,不是因为喜欢剑么?”

“我喜欢啊!”王亚离理所应当道,脸上的表情就像是解释一加一等于二一样,“越喜欢的事情,就越苦!练了没有进益,便觉得苦;练了打不过师父,更觉得苦!你若喜欢一件东西,怎甘心在这件事上屈居人下?”

“我……我却是没有想过这些的。”程雪时说。

“你为什么不想?”

程雪时似乎被他问得烦了,那时候他还没有被磨出现在这么不露声色的好脾气,只不耐道:“人外有人,天外有天。武林中多少剑术高手,钻研勤勉一生,不过中流而已!你再喜欢,焉知自己能做佼佼者?”

王亚离歪了歪脑袋。于是他头顶那顶不合时令的貂皮帽也跟着歪了一歪。

程雪时忽而又住了嘴,半晌讪讪道:“嗯……这只是我一家之言,你不必放在心上。……睡一会儿吧!明早我们还要赶路呢,再过两天,我们就到襄阳了。”

这场“名次”之争草草结束。不出二日,他们到了襄阳。

比试的顺序需要抽签决定,当程雪时举着自己的签满处找寻王亚离时,王亚离终于打着哈欠出现了。

“我从小就运气不好。”他丧眉耷眼地说,把手中的签展开了给程雪时看,原本有不少人抽到轮空,只需要打三场或四场,但他倒好,第一轮就要打满五场。

程雪时打开了自己的签——他居然是运气极好的那一批,只需要三场全胜,就能进入下一轮了。

“你的剑……”程雪时看了看王亚离身后背着的锈剑,略略思索,才说,“我只要打三场就下来了,你若撑到剩下两场,我便来找你。”

“找我?”

“傻子!找你送剑啊。我这柄剑虽说也不是什么好剑,”他想起家中四处借钱为他打了这柄剑、凑齐了盘缠,咬牙道,“借给你用就是了!”

“没关系。”王亚离忽而一笑,露出一口白灿灿的牙齿,“说不定,只要我这把剑就够了。”

程雪时的眼神中透露出一种“你别逞强”的担忧神色,但是他没有当真太久——因着王亚离言出必行。

在他竭尽全力胜过三场之后,汗也未消,气也没有喘匀,便急吼吼地赶到场地的东南角擂台——那是王亚离倒数第二场比试所在之处。

那处已经有人了。

人甚至太多了。

和他的擂台的寥落对比鲜明,这处擂台已经里三层外三层地围满了人群——这次大较,除了武当派,还有其他名门大派、武林高手前来观赛,人声鼎沸之中,他隐约听到一阵又一阵的叫好声——

“王亚离!”他的声音在这其中,简直就像一点雨滴落入大海,无法惊起一点波澜,于是他挤过重重人潮,不知道被踩了多少脚,又踩了别人多少脚,这才满头大汗地挤到台前——

那叫好声原是冲着王亚离的,那个刚刚被淹没在人声鼎沸之中的名字,将会在今日就传遍武林。

“你还没有讲到你要问我的问题。”刘尔逊道。

“很快了。”王得意道,“我有没有和你说过,其实我有个师父?”

关于王亚离的师父,江湖上只有人说,是武当掌门石鹤,但没有人说,王亚离的师父,其实是关外一个皱皱巴巴的小老头儿。

事情的开始原本很俗套,一个退隐江湖的老酒鬼,捡到一个来路不明、顺流飘来的孩子,开春时分,那孩子在河流中冻得皮肤死白,他用残雪搓开了他的体温,直到他能够嘹亮地嚎哭起来。

为了养这个孩子,小老头儿戒了酒。

秋天的时候,孩子还没被他养死,小老头儿突然想起这孩子还没有取名字,他望着满树黄澄澄的鸭梨,突然转过头,吧嗒着他的水烟,对襁褓之中瞪着眼直勾勾望着他的剑的小孩儿说:“想不出来你叫什么,叫鸭梨算了。”

孩子没哭,他就当孩子没有意见。

草率地被叫做鸭梨的小孩从没站稳的时候就开始拿剑,老头儿的剑是他的拐棍儿,几次差点跌倒,所幸老头儿的剑与老头儿的人一样,锈了、钝了,没能给他留下任何永久性的伤痕。就这么跌跌撞撞地长到五岁,老头儿的剑成了他的宝贝,老头儿吸着水烟袋叹了口气,问他,要不要学剑?

八岁那年,鸭梨练够了剑。

“不学了?真不学了?我可真不教了!”

“不教就不教。师父,练剑怎么这么无聊?”

老头吹了一口烟出去,把他呛得连连咳嗽。

“不练剑,想干什么?”

“师父,你喜欢剑吗?”

师父的眼神忽然变得很散、很远——自从戒了酒之后,他发呆的时候越来越多,鸭梨看见他的眼神,就知道他自顾自发呆起来,也叹了口气。

“不……练剑真是世界上一等一的可恶事情!”小老头儿突然大怒,猛地从竹板凳上跳了起来,将水烟袋狠狠掷在地上,“不,不练了!鸭梨,不许再练了!”

鸭梨懵懂地抬头看他,手中握着他的剑。于是他突然又哭了。

“剑啊,我练了一辈子了!我的剑胜过了师父、胜过了许多门派的掌门、胜过了许许多多的剑客……可是,可是我怎么还是胜不过他?!胜不过一个他,还有另一个他!我到底为什么要练剑?!我一辈子都毁在这上面!”

他说的话对于一个八岁稚童来说,未免太过难懂。小小的鸭梨歪了歪头,看着一颗又一颗浑浊的泪水流过师父脸上的沟壑。他还太小,不知道师父一个人住在关外,孤孤单单的,其实是一件不太幸福的事儿,可是,如果不受这种孤单的痛苦,小老头儿就将去受一辈子屈居人下、不得翻身的绝望的苦——这是他长大后才明白的道理。只是现在,小老头儿哭累了。

所以师父到底喜不喜欢剑呢?他得不出答案。

但从那以后,师父还是教他练剑。他练得越多,师父发呆的时候就越少,不仅不发呆,眼中还精光四射,仿佛一个极饿的人遇到一顿极丰盛的晚餐。九岁那年,鸭梨终于感觉到,练剑到了一种无聊的尽头。

“鸭梨,过来!今天师父教你这套追魂夺命剑……”

“不学了。”他将手中的剑一扔,愤愤道,“所有的剑法都是一概的道理,我为什么要学一模一样的东西?”

此话一出,师父的眼中再次现出那股近乎可怕的金光。

“你说……剑法都是一样的?”

“当然!昨日你教我的那套狂风快剑,还有前天学的那个什么紫……紫茄子剑,大前天学的石……什么石头剑,都是一样的道理。我会了一样,第二样也没分别。我喜欢剑,可要是总练一样的剑,再喜欢也不行。”

小老头儿听见自己的心脏在腔子里狂跳,那声音简直震耳欲聋——他早该发现,这顺水而来的孩子本就是剑术上的奇才:先不说他今年九岁,已经显得长手长脚,善于奔跑,轻功上就一点即透,就说剑术,一天便能学完一套,是多少人学了半辈子也没有的速度!

但是……万一这孩子和他一样……被剑毁了一生呢?

不,不会的。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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