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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白嘿嘿笑:“我给梅森放了一天的假,你不是答应今天要陪我一整天的吗?我已经想好了,等一下我们吃过早饭就出去约会。”
顾时卿点点头,其实他都安排好了,他跟余白在一起的第一个生日,他想给他一个难忘的回忆。
余白做了简单的早餐,两人吃完后就出门了。其实余白的要求真的不多,什么钻石名表,跑车豪宅都不如心爱的人陪伴在身侧。所以他安排的约会也很简单,只是逛街,吃饭,看电影。
像是要弥补之前在国内,两人不能正大光明出门的遗憾,他一有时间就会跟顾时卿出去逛街,有时候逛一天,也不买什么东西,就只是看看。
顾时卿坐轮椅倒是不怎么累,但余白基本就是15000步打底,一天走下来,顾时卿都有些心疼他累着。余白却仍是乐此不疲,有时候都不带保镖,就两个人漫无目的的走,看到风景好的地方就坐下来休息一会儿,饿了就找个路边的小店吃一点东西。
顾时卿第一次发现,余白的脸上也有那么纯真的笑容,是那种自由自在,无忧无虑的,如孩童般的笑容。好几次他都想跟余白说,要不他们就这么过一辈子吧,不要回国了。但每次出口前,他都忍住了,他知道,只要他开口,余白一定会同意的,但是他不能那么自私,能让他偶尔陪在身边已经很好了,余白有他的未来,他会光芒万丈,星途璀璨,他不能以爱之名,将他圈在身边。
“时卿,你看这些鸽子,好肥啊!也不怕人,我们偷一隻回去吧!”余白指着广场上的一群鸽子,笑得像一隻淘气的小狐狸。
“偷回去做什么?”顾时卿有些无奈。
“炖汤啊!我听说鸽子汤可补了,梅森上次还跟我说天麻炖鸽子汤能治头疼呢。”
顾时卿勾了一下唇角:“我已经好久没有头疼了,人家鸽子过得好好的,也没得罪你,你就放过它们吧,你倒是可以学做点别的汤。”
余白眨了眨大眼睛:“你想喝什么汤?我去跟梅森学。”
顾时卿将他的身子拉低了一些,在他耳边说了什么,余白顿时脸色爆红,羞赧的瞪了他一眼。
顾时卿哈哈大笑起来。
他一笑,余白更加恼羞成怒了,心里骂着老色批,说好的高冷禁欲人设,早就崩的连爹妈都不认得了。
余白气呼呼的走在前面,顾时卿拚命憋着笑,跟在他的身后。两人在广场上绕了半圈,看到不远处有一个黑人在表演,那个黑人也就三十不到,抱着一个吉他,坐在一把高脚凳上,唱的很投入。面前的地上放着吉他的琴盒,里面零星的丢着一些零钱。
余白听到那个黑人在唱一首情歌,他唱的很好,声线带着磁性,余白停下脚听了好一会儿。直到一曲唱完,余白忍不住鼓了鼓掌。
黑人抬头看了余白一眼,露出一个善意的微笑。余白掏出一把零钱,放进了琴盒里,然后上前跟黑人说了几句,黑人往顾时卿的方向看了一眼,笑着点了点头。
顾时卿一开始不知道余白想做什么,直到他看到余白接过了黑人手里的吉他。
余白抱着吉他,坐到了高脚凳上,他先拨了几下弦,然后开始弹了起来。前奏一响,顾时卿就听了出来,余白在弹《心光》。
一开口就是带着些中性的清冽的嗓音,缠绵而温柔的歌词,让路人都忍不住慢下了脚步。
在异国他乡,没人认识的广场上,余白第一次为顾时卿演唱了这首歌,从少年懵懂的喜欢到青年炙热的爱恋,他对顾时卿所有想说的话,都在这首歌里。
顾时卿看着眼前的人,他穿着一件天蓝色的polo衫,米色的休闲裤,坐下时,露出一截白皙的踝骨,随性而时尚,像一颗散发着温润光泽的珍珠,在人群里,低调而醒目。
他抱着一个有些陈旧的吉他,面带着微笑,用最温柔的嗓音,唱着最深情的歌词。两人四目相交时,传递的满满的爱意,几乎要溢出眼眶。
不远处,有两个华国女孩正举着手机拍视频,其中一个长发的女孩是华国留学生,今天是陪自己的闺蜜出来玩的,听到有人用华语在唱歌,就过来看看,没想到遇到了余白。
长发的女孩抓着闺蜜的手,激动地说:“啊啊啊!那是不是余白?我的天!他怎么在这里?是在录节目吗?他唱歌好好听,真人看上去好帅,比电视上还帅。”
闺蜜手里还举着手机,被她晃的都快拿不稳了,她拍了一段就收了手机,打量着不远处的人,周围都是一些围观的路人,并没有看到摄像机。“应该是私人行程吧,没有摄像组跟着。”
“啊啊啊啊!他唱的是《心光》啊,他是吞了cd了吗?声音好稳!听说他最近出国录专辑,没想到能在f国街头遇见他啊!那个人是谁?是他的朋友吗?”长发女孩看到余白唱完歌,走向了人群里的一个坐轮椅的男人,男人是侧对着他们的,她只看到了一个后脑杓。
闺蜜也看到了,忙拿起手机拍了几张照片,她刚才就注意到了,余白唱歌时一直看着那个男人,那目光里都是深情,两人关系一定不简单。
“他们要走了,你说我要不要追上去跟他要个签名啊……”长发女孩还很激动,有些跃跃欲试的。
闺蜜露出一抹冷笑,“去啊,听说余白对粉丝挺好的,能在国外遇到,也是缘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