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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7页

 

彼时陆停云被恋爱滤镜迷惑,竟真信了对方意外失手的鬼话,毕竟惊马一事,本身就充满了不可控。

林静逸是丞相之子,又是家中最受疼宠的幼弟,多少皇子想与其结交,对方却退避三舍,唯独暗中对景烨倾心相待。

这对当初隐忍未发迹的景烨来说,该是多大、多畅快的满足。

可此刻——他成功坐上那把万民俯首的龙椅后,林静逸的青睐,似乎亦随着时间流逝,变得没那么重要。

与之相反,陆停云恰恰是同样被先帝厌恶、同样憎恨着先帝的一个。

物伤其类。

放在景烨身上照样适用。

威胁皇权的兵权被夺,剩下的,便都是昔日真心交付的美好。

趁热打铁,两天后,赶在景烨那点零星的愧疚消散前,宋岫递了封亲笔书写的折子,奏请去京郊祈福上香。

刑部走过一遭后,陆停云的字迹,堪称杀人诛心的良方。

同时,宋岫十分懂得过犹不及的道理,景烨这个皇帝,怀念再多,底色也是忌惮,为此,他特意将上香地点,选在受“官方供养”的法华寺。

果然,如此识趣的做法,隔日就等来了好消息。

“陛下说,将军现今是自由身,想去哪里都行,无需奏报。”仿佛第一次得知青年欲去上香的消息,轮值回来的霍野平静转述景烨口谕。

末了又补了句,“禁军自会随行。”

起初便没指望甩掉这群小尾巴,毫不意外地,宋岫敷衍应了声,接道:“辛苦大人。”

霍野:“法华寺乃皇家庙宇。”

天时地利人和,青年一个不占,无论对方究竟要做什么,恐怕都难以掀起风浪。

“大人多虑,”听出对方在提醒自己,宋岫温声,“陆某只打算亲口诵经,超度燕州三万英灵。”

四目相对,霍野明知有诈,偏找不出一丝撒谎的痕迹。

“山路崎岖,共有一千八百一十八节台阶,”硬邦邦地,他道,“以将军的体力……”

后面的话,霍野没讲完,许是不愿太直白地戳青年伤疤,暗戳戳地全了对方颜面。

宋岫却笑,“不试试怎么知道?”

过程越坎坷,越显得他诚心。

于是,七月十四,中元节前,赶往法华寺求签的香客间,多了位模样出挑的年轻公子。

他像是刚生过一场大病,脚步虚浮,皮肤白得近乎透明,后头跟着几个穿常服的精壮侍卫,衣裳也比旁人更厚些。

除开天灾战乱等等必须要皇帝出面祈福的重要日子,王孙贵族,普通百姓,法华寺皆一视同仁。

冷不丁瞧见个没请轿夫的公子哥,其余香客难免多瞄几眼。

木簪素服,青年的打扮十分简洁,偏气质矜贵,一时叫人摸不清底细,步伐缓慢,又免了侍卫搀扶,每每咳嗽,那些用余光留意的香客,都忍不住替对方悬起一颗心。

直到另一位锦衣佩玉的公子哥,螃蟹般,拨开人群,三步两步绕到青年面前,满脸惊奇——

“陆停云?”

去路被阻, 宋岫停步,懒懒抬眼,认出来人身份。

杨思文。

京中最有名的纨绔, 往上数三代,皆是皇商,家里的银子多到花不完,偏偏到了对方父亲这一辈, 铁了心想让儿子考功名,三岁便请来大儒开蒙, 日日耳提面命,却没成想, 适得其反。

天性对读书无感, 多在学堂坐一刻都嫌烦, 长这么大, 杨思文最讨厌两件事, 一是先生的唠叨,二是别人家的孩子。

——被逐出京前,原主正是那个别人家的孩子。

长相好, 性格好, 文章更好, 陆停云的存在,没少让杨思文挨手板。

但若说后者针对原主做过什么坏事, 宋岫一时真找不出来,最多只是见面呛声,斗鸡似的昂着下巴, 摆出副盛气凌人的架势。

好比现在。

“我说你怎么成了这个样子?”上下打量了青年一圈,杨思文夸张地轻啧两声, 转转手上的玉扳指,“蔫耷耷的,像地里被晒干的白菜。”

燕州一案闹得沸沸扬扬,上至天子朝臣,下至贩夫走卒,谁人不知?住在京城里,他当然有所耳闻。

可从一开始,杨思文就没信什么陆停云叛国的屁话,打小君子长君子短,听得人牙酸,让对方亲手葬送三万条的性命,还不如让对方自杀来的简单。

果然,没出两个月,陆停云便被放了出来。

上回见到这人,还是新帝登基后,对方率兵回燕州的时候,银甲红袍,白马飒沓,不知勾走了多少闺阁小姐的魂。

头一回逮住青年如此狼狈,他定要好好嘲笑一番。

周遭香客亦未料到,近些年百战百胜的镇安大将军,会是这么位文弱公子,莫说提枪,恐怕连笔都提不起来。

“陆某前阵子受了些伤,”抬手,虚虚拦下想要护住自己的霍野,宋岫道,“叫杨公子见笑。”

此话一出,众人不由得想起,青年当日在城门被扣押时,据说已是浑身浴血,奄奄一息,初听隻觉夸张,如今看来,或许为真。

杨思文显然也想到了这茬,气势无端弱下两分,讪讪,“怎么?堂堂镇安将军府,竟连个像样的大夫都找不来?医术差就算了,还让你这样病歪歪爬山?”

宋岫的眼神渐寒,“杨思文,你今日可是故意给陆某找不痛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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